传统殡葬文化坟墓里的随葬品为什么打碎

为什么在挖掘古代墓穴时,里面的东西非常怕见阳光,和空气,这是为什么,那些古代物品会慢慢坏掉吗

  首先,我指出一下,上面各位说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如楼主所说,一群不懂装懂的人。我也想过楼主的这个问题,空气中化学性质最活泼且占空气总量百分比不小的就数氧气了,一些物质遇氧会发生氧化反应,这是墓中物品暴露在空气中质变的原因之一。但是,很多陪葬品被拿出来后,不仅是你看到的颜色变了而已,而且颜色变得速度快的夸张,此外只要你用手或者别的东西一触碰它,它立刻就变成了一团灰烬,这是你们无法解释的。从化学的角度上分分析,一件物品,无论你放在真空或氮气环境里(没有氧气,)里多长时间,它本身都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把它从无氧环境换到有氧环境中,确实会被缓慢氧化,但也没夸张到几分钟就被氧化成一片灰烬。
  重点开始:知道物理学中的分子热运动吗?那些在无氧环境中放了上千年的玩意儿(书籍、丝绸之类的有机物),由于分子热运动,早就没有了它们原本的微观结构,其实历经千年后它们内部已经变得就像是一团沙子靠零散的作用力支撑起来的沙雕,包括表面的颜料,都已经变成了分子状态(分子间隙由于长期热运动变的很大),所以有些文物出土后被东西稍一触碰就变成了灰烬,因为一坨“沙雕”本来就很脆弱,而颜料分子间距变大,这就直接导致颜料与氧气反应速率大幅提升(反应物接触面积十分大),所以几分钟内就能被氧化到褪色。至于金银之类的金属物品,由于金属内部的结构是电子气+离子实,既有极高的延展性,又有稳定的金属键(金属晶体),所以它们虽然内部存在热运动,但对金属的整体结构无影响。
  说的比较多,但我觉得这些可以解答你的问题了。
  最后补充一下强光问题,光是由光子(能量子)组成,光子打在物体上会和物质发生相互作用,如光电效应,康普顿散射,电子对产生效应等,这些都会破坏物质原有的结构。
  因为长时间缺氧如果突然暴露在空气中就会马上变色,不会坏掉只是颜色会变怎样都回不了在里面的样子所以秦始皇陵墓到现在都没有挖就是因为目前还没有什么技术能保护好那些东西
  不会腐烂,是会变色是不是
  哪里会烂啊最重要的是变色比如黄金它会变黑没有什么办法会把它弄回原来的样子
  那我就问你,黄金的稳定性最高,可以保持千年不生锈,而且金子这个特性也在现在的电脑中有所运用。
  你又是一个不懂装懂的人吗,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价氧化反应吗
  你可以试一下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一个星期然后突然见光试一下
  你在哪里学的有空气跟缺氧一样?
  那只不过会造成眼睛瞳孔,突然见强光后,来不及收缩,造成对眼睛的刺激性伤痛。
  也不会有像你说的那样啊
  你看错了吧,什么跟缺氧一样,你说的什么??
  看一个个挺有文化,挺懂,往深了一问,啥也不懂。
  1部分文物,尤其是古代的漆器、字画、纺织品、彩陶等,在强光下会褪色,所以不能使用闪光灯拍照。而展厅内为了保护文物,灯光不会很亮,这会使大多数人使用的相机在自动档下使用闪光对文物造成伤害(很多人是只知道用自动挡乱按的,都不会关闪光灯)。
  2部分展品主要是现代艺术/设计展品和借用外馆的交流展品,有版权问题,不允许拍照
  求采纳
  我的妈啊,你竟说一些没用的
  我们的是为什么怕阳光,怕空气,我问的是挖掘古代墓穴,谁问你展厅的事情了
  初中化学课时,你干嘛去了?不是太阳的原因,是氧化了,遇到空气导致的。
  当然

为什么大坟口遗址的墓葬中,有的随葬器很多,有很少

  大汶口时期已经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这时已经产生了私有制,所以会根据墓主人生前财富而决定随葬品多少,可以说这是历史进步的一个表征。
  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您的采纳将是我们回答的动力

古人死后为什么要埋随葬品,是习俗还是制度,有什么说法吗

  古人有灵魂观念,认为死后的世界与生前世界一样需要生活用品,所以就随葬了。
  事死如事生。不是视死如视生。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这此重要礼器的存在,表明大墓主人是执掌祭祀和军事的部落显贵 (64)。甘肃武威皇娘娘台 M 48 出土有 83 件石璧,远超出装饰的需要,应是显示地位、权势的礼器 (65)。 在长江流域,崧泽文化时期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不一的现象。如江苏吴县张陵山的 M 05 ,有木棺并随葬有 31 件陶器 (66)。良渚文化早期开始,在一些大墓中盛行用玉质礼器随葬,如张陵山上层的M 4 ,随葬品多达41 件,其中包括玉斧、 玉琮、玉瑗各一件;玉琮呈外方内圆的方柱体,表面饰有兽面纹,显然是一种礼仪性器物。良渚文化中、晚期“葬玉”之风更盛,如江苏武进县寺墩 M 3 ,是一 20 岁左右的男性墓,随葬各类陶、玉、石器达 120 余件,其中玉璧 24 件、玉琮 32 件; 24 件玉璧大小不一,分置于头前脚后、身体上下,其中最大的一件置于腹部,直径达 26 厘米; 32 件玉琮自 1 ~ 15 节高矮不等,环绕墓主一周;左侧上肢旁有 1 件精致的玉钺。新近发现的 M 5 随葬重要玉器有琮、璧、钺、带钩等,其中有 1 件玉璧直径达 29 厘米,是迄今出土规格最大者;置于足后的玉琮长 32 厘米,分为 11 节,精刻 44 个人面纹,是长琮中玉质最佳的一件 (67)。良渚文化晚期的吴县草鞋山 M 198 ,为一男性附葬两女性的墓葬,男性居于墓穴中央,随葬品最多,包括有玉斧、玉琮、玉璧等,两个女性为二次葬,也随葬有玉璧、玉琮、玉饰等 (68)。此外,在华南地区的广东曲江县石峡文化晚期墓葬中,也发现有用玉琮、玉璧、石钺等礼器随葬的现象 (69)。 东北地区早在红山文化中,就已出现了大型墓葬和礼器随葬的现象。如的牛河梁积石冢群中,大石棺位于石冢的中心部位;各类石棺中出土了数量众多、十分精美的器,有玉猪龙、玉璧、勾云形玉佩、玉环、玉鸟、玉 龟、玉鱼、玉兽等。这些发现表明至少在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其他随葬品 除了上述随葬品之外,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墓葬中还广泛发现有猪、羊、狗等家畜随葬的现 象。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盛行用猪头随葬,如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中,随葬猪头或猪骨者占 1/3 ;其中 M 13 随葬猪头14个, M 60 发现有半只猪,其他墓葬则随葬猪下颌骨、猪牙等。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有用猪、羊、狗等骨骼随葬的习惯。如甘肃永登蒋家坪发现一座属马厂类型中期的大墓,随葬有 30 多件陶器,人骨架下挖有一长方形坑,内分层埋有猪、狗等骨骼 (70);甘肃临夏大何庄墓地有 9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少者 3 块,多者可达 36 块 (71)。黄河中游的陶寺墓地有 14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最多的一座达 30 付以上。长江流域的马家滨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等也发现有用猪下颌骨随葬。此外,在黑龙江的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还发现有用鱼骨、野猪牙、鹿角等随葬的现象 (72)。 一般认为,由于家畜可食用、可交换,因而成为最早的私有财产观念之一。墓葬中出现家畜随葬,应是财产私有的重要表现。 编辑本段各个时期的随葬品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平民墓葬中,最常见的随葬品是各种石器和陶器,因为这些是死者生前的日常用品。那一时期的贵族墓葬中则常见玉制的礼器,这些东西代表了他们生前的地位与财富。 秦汉(前221—220)以前 秦汉(前221—220)以前,平民墓葬中随葬品多为陶器,而王公贵族墓葬中则多见各种青铜礼器。此外,商周以来,以车马殉葬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因不再允许以活人殉葬,所以,以陶、木制作的人俑大量出现。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汉景帝(前157—前141年在位)甚至将他们的整支军队都带到了陵墓之中。这一时期,随葬品中的青铜器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精美漆器和各种丝织品,这也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瓷器生产工艺逐渐成熟,随葬品中瓷器与陶俑平分秋色。唐代墓葬多随葬三彩陶器,这是一种专门用于随葬的明器,色彩鲜艳华丽。 宋代 宋代是中国古代科技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从这一时期开始,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均已达到相当的高度,随葬品种类日益丰富,不再具有早期墓葬中那种鲜明的时代特色。 编辑本段出名的随葬品 1987年12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埋葬着这个希望子孙世代做皇帝的始皇帝的秦始皇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35公里的临潼区境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陵园。史载,秦始皇为造此陵征集了70多万个工匠,建造时间长达38年,同时也生产着奇迹。 1974年3月兵马俑从5米深的地下“横空出世”,是几位农民的幸运,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虽地处秦始皇陵东侧达1.5公里,以兵马俑一、二和三号坑为主体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仍占地300余亩,规模宏大,气势雄伟。 “8000兵马俑如同复活的军团一般,宿卫着秦始皇陵。”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考古队队长刘占成说:“虽是陶俑,但它们如真人一般大小,或身穿齐膝长衣,外披铠甲,手持长兵器,或腰束革带,腿扎裹腿,足登方口齐头翘尖履,或黑发,蓝袍,绿脸,给人留下的不仅仅是雄纠纠的军威,更多的是2200年前古人的生活实况。” 经考古勘探,秦始皇陵可分为陵园区和从葬区两大部分。陵园区占地近8平方公里, 有内城和外城两重,封土呈四方锥形,现存高76米,周围有大量地面建筑遗迹和陪葬物。陵墓是安放秦始皇棺椁的地方,陵墓四周有陪葬坑和墓葬400多个,主要赔葬坑有铜车马坑、珍禽异兽坑、马厩坑以及兵马俑坑等,历年来已有5万多件重要文物出土。1980年发掘出土的一组两乘大型的彩绘铜车马--高车和安车,是迄今中国发现的体形最大、装饰最华丽,结构和系驾最逼真、最完整的古代铜车马,被誉为“青铜之冠”。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

大汶口墓葬里,为什么有北京陵园了随葬品多少悬殊的现象

  大汶口墓葬随葬品悬殊现象
  
  从大汶口墓葬可以看出:“那时已出现了较多的一男一女合葬墓,而且墓的规模有大有小,随葬品的多寡极为悬殊。这种情况在仰韶期的墓葬中是少见的,说明社会已过渡到以父系为中心的时代,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了。”
  
  父系氏族公社是由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组织形式。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男子居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份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父系氏族制的产生是和农业及饲养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这时,男子不再以狩猎、捕鱼为主,而是代替妇女从事农业和饲养业,农业和饲养业已成为人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妇女在经济上已退居次要地位,她们的职能已转向主要从事于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于是,母系氏族制瓦解,父系氏族制产生。这时的婚姻形态也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父系氏族公社内部以男子为中心分裂成为若干个大家庭,各大家庭内部又分裂为若干个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至此,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瓦解,代之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在形成,以小家庭为单位的私有制在产生,人们随着贪富的不断分化,阶级在形成中。
  因为:大汶口晚期农耕经济有了更大发展,财富增多;氏族首领凭借权利拥有较多的财富,私有财产和贫富分化出现;人死后,私有财产随葬,企图继续享受生前的富足生活。随葬品的多少,与主人身份,财力,地位都有关

曹操的墓里为什么都是被砸断的陪葬品

  被盗墓者破坏了吧!连他的头盖骨都被损坏了。
  这真是重大的损失。
  估计是因为民间许多人对曹操的愤恨因此盗墓者破坏了墓室。
  楼主你好
  被砸断的陪葬品惠灵山陵园这一说法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我听说是因为有人报复皇陵 所以加以破坏 使古物不得保存下来
  以下是曹操墓的资料
  河南安阳考古确认魏武王曹操高陵 但随后质疑之声频起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抢救性发掘一座东汉大墓获得重大考古发现,经权威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根据古资料现场考证研究,认定这座东汉大墓为文献记载中的曹操高陵。这座大墓在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南,曾多次被盗,为了及时有效的予以保护,2008年12月经报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局组织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始对这座墓葬进行抢救性的考古发掘。
  这个墓平面为甲字形,坐西向东,是一座带斜坡墓道的双室砖墓,规模宏大,结构复杂,主要由墓道前后室和四个侧室构成。斜坡墓道长39.5米,宽9.8米,最深处距离地表大概是15米,墓平面略呈梯形,东边宽22米,西边宽19.5米,东西长18米,大墓占地面积740多平方米。
  大墓出土了器物200多件,包括金、银、铜、铁、玉、石、古、漆、陶、云母等多种质地。器物主要有铜带钩、铁甲、铁剑、玉珠、水晶珠、玛瑙珠、石龟、石壁、石枕、刻名石牌等等。在墓室清理时发现有人头骨,肢骨等,专家初步鉴定可能其中有曹操的遗骨。
  最重要的随葬物品极为珍贵一共有8件,分别刻有“魏武王常用格虎大戟”、“魏武王常用格虎短矛”等铭文。在追缴该墓被盗出土的一件石枕上刻有“魏武王常用慰项石”铭文,这些出土的文字材料为研究确定墓主身份提供了重要的、最直接的历史依据。   在墓室清理当中发现有人头骨、肢骨等部分遗骨,专家初步鉴定为一男两女三个个体,其中墓主人为男性,专家认定年龄在60岁左右,与曹操终年66岁吻合,应该是曹操的遗骨。   千百年来,这些问题扑朔迷离、异说种种,由此产生对曹操的许多怀疑和曲解,曹操高陵的认定解决了很多历史悬案。其次曹操高陵的发现获得更多的历史信息,为曹操及汉魏历史的研究开启了一个新篇章。
  2010年6月12日上午,刻有“常所用长犀盾”字样的石牌出土。这是墓中首次出现带“盾”字的石牌,遗憾的是,石牌残缺了三分之一。
  此问题即将要关闭了 请楼主选好一个满意的答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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