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殡葬改革群众纠纷

有群众在殡仪馆办理丧事过程中突然举行宗教仪式,对这种行为是否允许和应如何处置

  不允许,应事先告知殡仪馆得到允许后才可进行,一般殡仪馆不允许举行宗教仪式。
  如果不在殡仪馆里买棺材等相关东西,不使用冰柜,是一天300到500之

殡葬改革,农村棺木怎么处理

  这份指导意见出来了一个多月,在试点地区也开始执行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让农民伤心的事。在江西上饶,出现了很多“一刀切”的火葬政策。把各家各户的棺木收缴了,葬下刚过头七就强行起棺......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但是这样强硬的措施,真的让人“不敢死”。
  其实国家颁布的指导意见,的确是要循序渐进推进这个事情,但是很多地方的工作人员为了尽早完成任务,达到绩效要求,就采用“一刀切”这种粗暴的方式来完成任务,看起来真的是有些“操之过急”。
  国家鼓励群众上交棺木,采用火葬的形式解决殡葬的问题。而且对自愿上交棺木的群众有一定的补偿,比如说在上饶的乐丰镇,上交棺木能够获得1000块的补偿金。同时还要提供公益性的目的(骨灰堂),配套这次的改革行动。
  不过小编认为,虽然说土葬的确是有些浪费耕地,毕竟一般人也不会在坟上种东西的,殡葬改革的确非常有必要,但是如果只知道采用强行措施,还是会激起群众的反感,哪怕这些措施都符合国家的规定。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受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老人还在的时候,要好好赡养他们,在老人去世后,也不能够委屈他们,特别是那些还不能够接受火葬的老人,更应该尊重他们自己的想法。
  尼玛、祖宗棺木当柴烧,

殡葬行业被投诉怎么解决

  殡葬行业,是社会事务服务机构,属社会服务窗口单位,隶属民政部门管辖。近年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区;如发生群众投诉,因积极正确面对问题,不等不推,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和缺失,提高把握政策的能力及服务水平,使百姓满意和认可!对被投诉的当事人,做到不护短,认真进行教育,分析问题根源,加强服务意识教育,严格服务工作自律制度,促进殡葬改革!
  我。。知。。道
  加。。我。。私。。聊

破坏殡葬改革要判刑吗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殡葬改革是针对传统的土葬风光大葬等奢侈之风,封建之风的改革,在方式方法上做改革改进,方针是必须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在暂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土葬用地,以乡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改革旧的殡葬礼俗,改革的目的是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收送挽幛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如果干部们死后依旧可以保持清廉,无疑是一项德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