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殡葬文化古代随葬品制度

中国古代西汉墓葬的葬法及陪葬品

  秦汉 汉代普遍用横穴式的洞穴作墓圹﹐用砖和石料筑墓室﹐在形制上模仿现实生活中的房屋。这是中国古代墓制的一次划时代的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从西汉中期才开始的﹐首先发生在黄河流域﹐然後普及到各地。在秦和西汉前期﹐贵族地主阶级仍沿用竖穴式土坑墓﹐墓中设木椁。在长江流域及南方和北方的边远地区﹐竖穴式木椁墓一直延续到西汉後期﹐甚至东汉前期。在秦和西汉的竖穴式木椁墓中﹐棺椁制度沿袭周代的礼制﹐有严格的等级。有些汉墓还使用了所谓“黄肠题凑”。
  在贵族大墓中﹐河北省满城汉墓和山东省曲阜九龙山汉墓可以作为西汉中期新兴的横穴式墓的代表。它们是在山崖中穿凿巨大的洞穴﹐作为墓室﹐故称“崖墓”﹐形制和结构完全模仿房屋。在黄河流域和北方地区﹐一般的横穴式墓是地下的土洞墓﹐规模较小﹐构造较简单﹐墓主属于下层地主阶级。这种土洞墓﹐在汉代以後的各个时期﹐长期流行。汉代的新的墓制﹐还表现在中原一带的 “空心砖墓”。它只流行于西汉一代﹐到东汉基本上即已绝迹。大约在西汉中晚期﹐在中原和关中一带开始出现用小型砖建筑的墓﹐一般称为“砖室墓”。到了东汉 ﹐砖室墓迅速普及﹐成为全国各地最常见的一种墓。贵族官僚们的砖室墓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布局模仿他们的府第。许多墓里还绘有彩色壁画(见彩图 河南洛阳西汉墓壁画 ﹑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属吏图 ﹑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祥瑞图 ﹑ 内蒙古和林洛尔汉墓壁画﹕宁城图(部分) ﹑ 山东梁山汉墓壁画﹕淳于车马出行图 ﹑ 辽宁辽阳汉墓壁画﹕车马出行图 )。西汉晚期开始出现的石室墓﹐到东汉在某些地区盛极一时。墓室中雕刻著画像﹐故称“画像石墓”。墓室的结构和布局﹐也是仿照现实生活中的住宅。有的石室墓﹐ 也绘有彩色的壁画。东汉时期﹐四川省境内的砖室墓往往在壁上另嵌一种模印著画像的砖﹐称为“画像砖墓”。在四川各地﹐东汉及其以後还流行崖墓。
  中国古代棺椁并称﹐都属葬具。西汉中期以後的各种横穴式墓﹐特别是东汉的砖室墓和石室墓﹐墓室本身就起了椁的作用﹐可称“砖椁”和“石椁”﹐而墓室内的葬具则是有棺无椁。西汉前期和中期﹐夫妻合葬仍然采取“异穴合葬”的形式。西汉中期以後﹐制度一变﹐除帝陵以外﹐一般都是夫妇同墓合葬。横穴式的墓室﹐为同墓合葬提供了方便。
  汉墓中的随葬品和战国时代相比﹐青铜器减少﹐漆器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为了储存大量的食物和饮料﹐墓内常有许多大型的陶器。西汉前期和中期﹐主要随葬生前的实用器。西汉中期以後﹐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 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偶像。到了东汉﹐明器的种类和数量愈多。这是中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在西汉中期的贵族墓中 ﹐仍然有用车﹑马殉葬的﹐但车和马都埋在墓室和墓道内﹐而不是在墓的附近另设车马坑。西汉晚期以後﹐不再用真车﹑真马殉葬﹐而是用木制或陶制的车马模型来替代。在南方地区﹐还有用木船或陶船的模型随葬的(见彩图 铜贮贝器(西汉) ﹑ 漆盒 ﹑ 漆盘 ﹑ 漆匜 ﹑ 漆 ﹑ 漆盘 ﹑ 漆案和杯盘 ﹑ 釉陶鼎 ﹑ 釉陶楼阁 ﹑ 彩绘陶壶 ﹑ 陶船 )。
  在汉代﹐以人殉葬是非法的。因此﹐在考古发掘中﹐除个别例外﹐已经见不到人殉。从商代开始的残酷的人殉制度﹐至此基本上终止。作为奴婢的替身﹐木俑和陶俑被多量地放置在统治阶级的墓中。
  在地面上﹐统治阶级的墓已普遍筑有坟丘。在坟丘之前﹐往往设祭祀用的祠堂。东汉时盛行在墓前建石阙﹐并置人物和动物的石雕像﹔还流行在墓地上立石碑﹐记述墓主人的死亡日期﹑家族世系及生平事迹。
  陕西省临潼的秦始皇陵﹐ 是中国第1个帝陵。陵园平面成长方形﹐有内外两重围墙。坟丘在陵园的南部﹐平面成方形。陵园的北部设寝殿﹐开帝陵设寝的先例。西汉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系 “因山为藏”以外﹐都筑有覆斗式的方形坟丘﹐其位置在陵园的中央。陵园的平面成正方形﹐四周筑围墙﹐每面开一“司马门”﹐门外立双阙。汉承秦制﹐在陵园设寝殿。汉代帝後合葬﹐同茔而不同陵。後陵在帝陵之旁﹐其规模较帝陵为小。以惠帝时在长陵建原庙为起始﹐西汉诸陵都在陵园附近建庙。东汉的帝陵﹐从明帝的显节陵开始﹐陵园周围不筑墙垣而改用“行马”﹐并在坟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从显节陵开始﹐陵园附近都不再建庙(见秦汉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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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墓葬制式与结构

古人死后为什么要埋随葬品,是习俗还是制度,有什么说法吗

  古人有灵魂观念,认为死后的世界与生前世界一样需要生活用品,所以就随葬了。
  事死如事生。不是视死如视生。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桃峰陵园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这此重要礼器的存在,表明大墓主人是执掌祭祀和军事的部落显贵 (64)。甘肃武威皇娘娘台 M 48 出土有 83 件石璧,远超出装饰的需要,应是显示地位、权势的礼器 (65)。 在长江流域,崧泽文化时期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不一的现象。如江苏吴县张陵山的 M 05 ,有木棺并随葬有 31 件陶器 (66)。良渚文化早期开始,在一些大墓中盛行用玉质礼器随葬,如张陵山上层的M 4 ,随葬品多达41 件,其中包括玉斧、 玉琮、玉瑗各一件;玉琮呈外方内圆的方柱体,表面饰有兽面纹,显然是一种礼仪性器物。良渚文化中、晚期“葬玉”之风更盛,如江苏武进县寺墩 M 3 ,是一 20 岁左右的男性墓,随葬各类陶、玉、石器达 120 余件,其中玉璧 24 件、玉琮 32 件; 24 件玉璧大小不一,分置于头前脚后、身体上下,其中最大的一件置于腹部,直径达 26 厘米; 32 件玉琮自 1 ~ 15 节高矮不等,环绕墓主一周;左侧上肢旁有 1 件精致的玉钺。新近发现的 M 5 随葬重要玉器有琮、璧、钺、带钩等,温泉墓园其中有 1 件玉璧直径达 29 厘米,是迄今出土规格最大者;置于足后的玉琮长 32 厘米,分为 11 节,精刻 44 个人面纹,是长琮中玉质最佳的一件 (67)。良渚文化晚期的吴县草鞋山 M 198 ,为一男性附葬两女性的墓葬,男性居于墓穴中央,随葬品最多,包括有玉斧、玉琮、玉璧等,两个女性为二次葬,也随葬有玉璧、玉琮、玉饰等 (68)。此外,在华南地区的广东曲江县石峡文化晚期墓葬中,也发现有用玉琮、玉璧、石钺等礼器随葬的现象 (69)。 东北地区早在红山文化中,就已出现了大型墓葬和礼器随葬的现象。如的牛河梁积石冢群中,大石棺位于石冢的中心部位;各类石棺中出土了数量众多、十分精美的器,有玉猪龙、玉璧、勾云形玉佩、玉环、玉鸟、玉 龟、玉鱼、玉兽等。这些发现表明至少在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其他随葬品 除了上述随葬品之外,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墓葬中还广泛发现有猪、羊、狗等家畜随葬的现 象。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盛行用猪头随葬,如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中,随葬猪头或猪骨者占 1/3 ;其中 M 13 随葬猪头14个, M 60 发现有半只猪,其他墓葬则随葬猪下颌骨、猪牙等。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有用猪、羊、狗等骨骼随葬的习惯。如甘肃永登蒋家坪发现一座属马厂类型中期的大墓,随葬有 30 多件陶器,人骨架下挖有一长方形坑,内分层埋有猪、狗等骨骼 (70);甘肃临夏大何庄墓地有 9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少者 3 块,多者可达 36 块 (71)。黄河中游的陶寺墓地有 14 座墓随葬有猪下颌骨,最多的一座达 30 付以上。长江流域的马家滨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等也发现有用猪下颌骨随葬。此外,在黑龙江的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还发现有用鱼骨、野猪牙、鹿角等随葬的现象 (72)。 一般认为,由于家畜可食用、可交换,因而成为最早的私有财产观念之一。墓葬中出现家畜随葬,应是财产私有的重要表现。 编辑本段各个时期的随葬品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平民墓葬中,最常见的随葬品是各种石器和陶器,因为这些是死者生前的日常用品。那一时期的贵族墓葬中殡葬习俗则常见玉制的礼器,这些东西代表了他们生前的地位与财富。 秦汉(前221—220)以前 秦汉(前221—220)以前,平民墓葬中随葬品多为陶器,而王公贵族墓葬中则多见各种青铜礼器。此外,商周以来,以车马殉葬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因不再允许以活人殉葬,所以,以陶、木制作的人俑大量出现。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汉景帝(前157—前141年在位)甚至将他们的整支军队都带到了陵墓之中。这一时期,随葬品中的青铜器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精美漆器和各种丝织品,这也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瓷器生产工艺逐渐成熟,随葬品中瓷器与陶俑平分秋色。唐代墓葬多随葬三彩陶器,这是一种专门用于随葬的明器,色彩鲜艳华丽。 宋代 宋代是中国古代科技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从这一时期开始,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均已达到相当的高度,随葬品种类日益丰富,不再具有早期墓葬中那种鲜明的时代特色。 编辑本段出名的随葬品 1987年12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埋葬着这个希望子孙世代做皇帝的始皇帝的秦始皇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35公里的临潼区境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陵园。史载,秦始皇为造此陵征集了70多万个工匠,建造时间长达38年,同时也生产着奇迹。 1974年3月兵马俑从5米深的地下“横空出世”,是几位农民的幸运,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虽地处秦始皇陵东侧达1.5公里,以兵马俑一、二和三号坑为主体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仍占地300余亩,规模宏大,气势雄伟。 “8000兵马俑如同复活的军团一般,宿卫着秦始皇陵。”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考古队队长刘占成说:“虽是陶俑,但它们如真人一般大小,或身穿齐膝长衣,外披铠甲,手持长兵器,或腰束革带,腿扎裹腿,足登方口齐头翘尖履,或黑发,蓝袍,绿脸,给人留下的不仅仅是雄纠纠的军威,更多的是2200年前古人的生活实况。” 经考古勘探,秦始皇陵可分为陵园区和从葬区两大部分。陵园区占地近8平方公里, 有内城和外城两重,封土呈四方锥形,现存高76米,周围有大量地面建筑遗迹和陪葬物。陵墓是安放秦殡葬文化始皇棺椁的地方,陵墓四周有陪葬坑和墓葬400多个,主要赔葬坑有铜车马坑、珍禽异兽坑、马厩坑以及兵马俑坑等,历年来已有5万多件重要文物出土。1980年发掘出土的一组两乘大型的彩绘铜车马--高车和安车,是迄今中国发现的体形最大、装饰最华丽,结构和系驾最逼真、最完整的古代铜车马,被誉为“青铜之冠”。
  中国自古就有“视死如视生”的传统观念,因此,墓主人生前很多生活用品以及能够代表其生前地位财富的物品都可能被放入墓中,称为随葬品。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器物。多为生活实用物或专为死者而制的冥器,想像死者能在另一世界使用。随葬品的意义 随葬品在传统葬礼中标志墓主的身份、地位。中国古代礼制对随葬品有所规定,随葬品要与死者生前身份、地位相应,超过了级别为“逾制”。 随葬品的出现与人们的社会意识、宗教信仰相关,孝及灵魂不死观念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普遍存有厚待死者、希望死者在冥间生活得更好的意识,而随葬品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历代厚葬死者之所以普遍也源于此。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分类 随葬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墓主人生前使用的物品,二是并非生前使用,甚至没有实用性,纯粹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后者称为明器。有些物品,因为体量、珍贵或还需继续使用等原因,不便于随葬。此外,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墓主人生前的姬妾、侍从、奴仆等也不允许陪葬。这时,就需要制作明器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随葬品的发展 最早死者的随葬品多是生活用品,如粮食、工具、家畜家禽等。人们认为死者虽死犹生,他还要像活人一样生活,因此应该让他带去生活必需品。后来,人们把死者供养起来,不让他们劳作,随葬品由生活必需品渐渐变成了奢侈品,如金银玉器、布帛绸缎、家具、物品、书画玩器、货币也成为随葬品,供死者花销。然而“人死如灯灭”的事实,对人们意识的渐变是明显的,既然人死后早要成为黄土,随葬品就未必要用实物,于是出现了仿制的象征性的随葬品。人们称这为冥器。古代的明器多为实物模型,用竹、木、陶木、布帛、锡箔纸等制作。宋代,纸做的明器逐渐流行。一般来说,实物模型明器可用于随葬,也可焚烧,纸做的明器焚烧于坟头。 生活用具 指日常生活用的陶、石、骨、木等器具。陶器既是史前时代最主要的生活用具,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随葬品之一。一般用于随葬的陶器,多为实用器,也有少量专为死者制作的所谓“明器”(即“冥器”)。实用器上多留有使用痕迹,如炊器上的烟炱和容器破损后的修补痕迹等;明器多小而轻薄易碎,是一种象征性的器物,不具使用价值。随葬品组合一般由炊器、水器、食器、容器类物品组成,也有仅随葬其中一类或两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或不同文化中,随葬陶器在组合、形式等方面往往有所不同,反映出比较鲜明的时代、地域和文化特色,是考古学断代、区分文化、划分地域类型的主要依据之一。 装饰品 用装饰品随葬的例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黄河流域较常见的有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长江流域则多见石或玉制的管、环、璜、缺等。一般说来,装饰品多见于女性墓葬,如姜寨 M 7 为一青年女性 , 随葬有 8577 颗骨珠;大汶口的 M 10 为一老年女性,随葬有一串 25 件穿孔白色大理岩长石片、 2 件牙形石片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31 件大理岩石珠组成的头饰、一串由 19 件形状不规则的绿松石片组成的项饰并有象牙梳等。因此,装饰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性别的差异。 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也是史前墓葬中很常见的随葬品种类之一。依制作质料分,有石、骨、角、蚌、陶器 等,其中石器最多;依用途分,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鱼叉、纺轮、磨盘、磨棒等。在不同文化中,由于经济方式不同,随葬的工具种类也有所区别。如在以渔猎经济为主的黑龙江省密山县新开流遗址墓葬中,多随葬石镞、骨投枪、鱼叉、鱼镖、鱼钩、牙刀等渔猎工具 (60);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要特征的诸文化中,则主要随葬石铲、石刀、磨盘、磨棒等农业生产工具。有时不同墓葬中随葬工具的差异,也可能反映了死者生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差异。如临潼姜寨 M 87 出土有石砚、石磨棒、水杯及赤铁矿颜料块等,是一组用于绘画的工具,表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是主要从事彩陶制作的工艺者 (61);在属大汶口文化的江苏邳县大墩子 M 38 出土的随葬品中除骨、牙器外,还有骨料、牙料 24 件,磨制骨器用的砺石 4 件,墓主人生前显然是一位主要从事制作骨、牙器的工艺者 (62)。此外,关中地区仰韶文化墓葬随葬工具统计表明,男性墓随葬工具远多于女性墓,如姜寨遗址男性随葬工具占 68.8 %,女性墓仅31.2 %;北首岭遗址男性墓随葬工具达99.3%,女性墓仅占 0.7 % (63)。说明男性是生产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礼仪性用品 所谓礼仪性用品,就是指用以表示身份、等级和地位的用品,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琮、璧、钺等。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各文化墓地的墓葬,从墓形的大小、随葬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来看,差别并不太大,反映出氏族成员的地位基本相同。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氏族墓地出现了墓形大小、随葬品多寡的差异,特别是出现了表示身份、地位、等级礼仪性用品如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表明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贵贱、贫富的分化。 在黄河流域,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了随葬品多寡等方面的差异,如大汶口的 M 10,有“井”字形木椁,随葬 38 件陶器、大量的装饰品和并非实用品的玉铲、玉斧等。到了龙山时代,这种差异进一步扩大。在陶寺墓地墓有大、中、小之别,大、中型墓数量很少,但规模大、随葬品多。例如 M 3015 随葬品多达 200 件以上,其中除了日用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上,还有多种彩绘木器和石磬、鼍鼓、玉钺、石钺等礼仪性用品; M 3072 则出土有彩绘蟠龙纹陶盘等。

古代墓葬规矩以及墓葬形式

  中国古代墓葬制度,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余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着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石器时代 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尸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有些合葬墓,埋着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尸体,他们的性别相同,应系兄弟或姐妹。大汶口文化后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
  
  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尸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后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着不同的葬俗。
  
  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仅能容纳尸体。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地区已用木棺作葬具。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少数墓坑面积甚大,坑内沿四壁用木材垒筑,上面又用木材铺盖,构成了木椁,这大概是由于墓主人在社会上有特殊的地位。幼儿死后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称为“瓮棺葬”。
  
  墓中随葬品以陶器皿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亦偶有发现,有时还有谷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里,男子墓内多石斧、石铲、石刀,女子墓内多陶制或石制的纺轮,显示了男女在生产活动中的分工。由于地区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颇有差异。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可见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经济地位是平等的。但到了后期,出现了穷富分化的现象,例如,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少数大墓,随葬的陶器有多至100余件,猪头多达十余个的,说明墓主人拥有远比一般人为多的财富。
  
  商代 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着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着十分宏大的规模。
  
  河南省安阳的商王陵墓,有“亚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亚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巨大的方形或亚字形的竖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个墓道。侯家庄的一座最大的亚字形墓,墓室面积约33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1800平方米,深度在15米以上。类似的墓葬在山东益都也有发现,是属于诸侯或方国的首领的。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大型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南北两面各有一个墓道。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墓室面积近17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340平方米,深度为7米余。除了王陵以外,其他贵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规模略逊。在贵族的墓中,还有一种“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个墓道,规模一般都较中字形墓为小。商代绝大多数的墓,都是没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形状虽然类同,但规模则有很大差别。大贵族的墓,面积可达20余平方米,在安阳小屯发现的商王武丁配偶“妇好”的墓即如此。一般小贵族的墓,面积往往不足1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面积更小,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
  
  商王和各级贵族的墓,都用木材筑成椁室。亚字形墓的椁室,平面呈亚字形或方形。其余各种类型的墓,椁室平面呈长方形。敛尸的葬具都是木棺,放在椁室正中。平民的墓,有的有棺有椁,有的有棺无椁。尸体的放置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发现夫妻合葬的情况。商王和各级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各种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妇好墓随葬各种青铜器460余件,玉石器750多件,骨角器560余件,另有海贝近 7000枚(见彩图)。由此可以想见,商代的王陵若不被盗掘,其随葬品应达到更为惊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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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棺椁下葬制度如何

  葬具是盛放死者遗体的用具,土葬所用成为棺。上古时,葬埋无棺,据说最早的棺是瓦制的,即陶器,商代以后采用木棺。《礼记、檀弓上》和《丧大记》所记载周代制度规定: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就是说是天子所用除贴身的内棺外,外面还套着四重外棺,总共五重。每一层棺都有特定的名称、最外一层叫大棺,第二层叫属、这两层用梓木制作,又统称梓棺或梓宫,第三层叫作迤或俾,用椴木制作,第四、五层为水牛皮和犀牛皮制成的革棺(也有可能革棺只算一层,另有最内一层里棺)。诸公以下由内至外递减,到士这一阶层,就只有一层大棺,不得用套棺了。不仅如此,棺木大小厚薄,内外装饰的用料花样,也都有严格的等级:"君(此指诸侯)大棺八寸,属六寸,泌四寸。士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君盖用漆,三衽(连接棺盖和棺身的木榫)三束(用皮条或帛捆束)。大夫盖用漆,二饪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贴尸之棺内装饰,用红、绿二色丝绸,以金钉、象牙钉固定,大夫用黑、绿二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士只用黑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棺外油漆的颜色和花纹图样也各不相同。
  
  套棺是一层一层紧套在一起的,如果在棺和套棺之外隔较大的空隙再加一层,叫做椁。《丧大记》称:"棺椁之间君容祝(状如漆桶的打击乐器,方二尺四寸),大夫容壶,士容无瓦(一种酒器)"。又说:"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棺椁之间的空隙可用来放置随葬品。
  
  《荀子、礼论》中记载"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应当是天子五棺二椁,诸侯为四棺一椁或三棺两椁、大夫为两棺一椁,士为一棺一椁。考古发掘证明,这种可以称之为周制的棺椁制度,战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仍在实行。
  
  战国秦汉大型墓葬所用木椁,具有象征地上建筑物的性质,不仅规模巨大,而且同墓室一样,可以称之为椁室、其形状往往像一口方井,所以文献上又称为井椁。椁室内用板壁分割成若干块,分别为棺箱、头箱、边箱、足箱等,棺木放在棺箱内,其余部分填满随葬品。汉代制度规定, 在皇帝、诸侯王墓中椁室四周要用黄心的柏木或柏木条垒迭互嵌,木头向内,紧密围筑,称之为黄肠题凑。北京大葆台发现的汉武帝之子燕王刘旦的墓葬,黄肠题凑所用柏木多达1.5万根。
  汉代以后椁室制度不行于世,也不再有套棺外棺与椁的区别,一般都把套棺的外棺成为椁。唐宋规定不得以石为棺,棺椁不得雕缕彩画。明代规定"品官棺用油杉朱漆,椁用土杉",庶人"棺用坚木,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松又次之。用黑漆、朱漆,不得用朱红"。
  
  在原始社会的墓葬中,就有随葬品。如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墓葬--东胡林墓葬中发现有螺壳组成的项链、骨镯、蚌壳制品、有打制痕迹的石片。到了商周时,随葬品多为金、铜、玉陶制品。贵族墓葬都以青铜礼器随葬,青铜礼器的形制的大小都与死者的身份密切相关。
  百科“中国古代墓葬制度”比较详细。

古代的墓葬制度规定学术前史

  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 “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山顶洞人下室,中国已知最早墓葬)。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 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汉代普遍用横穴式的洞穴作墓圹,用砖和石料筑墓室,在形制上模仿现实生活中的房屋。这是中国古代墓制的一次划时代的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从西汉中期才开始的,首先发生在黄河流域,然后普及到各地。在秦和西汉前期,贵族地主阶级仍沿用竖穴式土坑墓,墓中设木椁。在长江流域及南方和北方的边远地区,竖穴式木椁墓一直延续到西汉后期,甚至东汉前期。在秦和西汉的竖穴式木椁墓中,棺椁制度沿袭周代的礼制,有严格的等级。有些汉墓还使用了所谓“黄肠题
  凑”。
  在贵族大墓中,河北省满城汉墓和山东省曲阜九龙山汉墓可以作为西汉中期新兴的横穴式墓的代表。它们是在山崖中穿凿巨大的洞穴,作为墓室,故称“崖墓”,形制和结构完全模仿房屋。在黄河流域和北方地区,一般的横穴式墓是地下的土洞墓,规模较小,构造较简单,墓主属于下层地主阶级。这种土洞墓,在汉代以后的各个时期,长期流行。汉代的新的墓制,还表现在中原一带的 “空心砖墓”。它只流行于西汉一代,到东汉基本上即已绝迹。大约在西汉中晚期,在中原和关中一带开始出现用小型砖建筑的墓,一般称为“砖室墓”。到了东汉 ,砖室墓迅速普及,成为全国各地最常见的一种墓。贵族官僚们的砖室墓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布局模仿他们的府第。许多墓里还绘有彩色壁画(见彩图 河南洛阳西汉墓壁画 显示图片、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属吏图 显示图片、 河北望都汉墓壁画:祥瑞图 显示图片、 内蒙古和林洛尔汉墓壁画:宁城图(部分) 显示图片、 山东梁山汉墓壁画:淳于车马出行图 显示图片、 辽宁辽阳汉墓壁画:车马出行图 显示图片)。西汉晚期开始出现的石室墓,到东汉在某些地区盛极一时。墓室中雕刻着画像,故称“画像石墓”。墓室的结构和布局,也是仿照现实生活中的住宅。有的石室墓, 也绘有彩色的壁画。东汉时期,四川省境内的砖室墓往往在壁上另嵌一种模印着画像的砖,称为“画像砖墓”。在四川各地,东汉及其以后还流行崖墓。
  中国古代棺椁并称,都属葬具。西汉中期以后的各种横穴式墓,特别是东汉的砖室墓和石室墓,墓室本身就起了椁的作用,可称“砖椁”和“石椁”,而墓室内的葬具则是有棺无椁。西汉前期和中期,夫妻合葬仍然采取“异穴合葬”的形式。西汉中期以后,制度一变,除帝陵以外,一般都是夫妇同墓合葬。横穴式的墓室,为同墓合葬提供了方便。
  汉墓中的随葬品和战国时代相比,青铜器减少,漆器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为了储存大量的食物和饮料,墓内常有许多大型的陶器。西汉前期和中期,主要随葬生前的实用器。西汉中期以后,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 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偶像。到了东汉,明器的种类和数量愈多。这是中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在西汉中期的贵族墓中 ,仍然有用车、马殉葬的,但车和马都埋在墓室和墓道内,而不是在墓的附近另设车马坑。西汉晚期以后,不再用真车、真马殉葬,而是用木制或陶制的车马模型来替代。在南方地区,还有用木船或陶船的模型随葬的(见彩图 铜贮贝器(西汉) 显示图片、 漆盒 显示图片、 漆盘 显示图片、 漆匜 显示图片、 漆 显示图片、 漆盘 显示图片、 漆案和杯盘 显示图片、 釉陶鼎 显示图片、 釉陶楼阁 显示图片、 彩绘陶壶 显示图片、 陶船 显示图片)。
  在汉代,以人殉葬是非法的。因此,在考古发掘中,除个别例外,已经见不到人殉。从商代开始的残酷的人殉制度,至此基本上终止。作为奴婢的替身,木俑和陶俑被多量地放置在统治阶级的墓中。
  在地面上,统治阶级的墓已普遍筑有坟丘。在坟丘之前,往往设祭祀用的祠堂。东汉时盛行在墓前建石阙,并置人物和动物的石雕像;还流行在墓地上立石碑,记述墓主人的死亡日期、家族世系及生平事迹。
  陕西省临潼的秦始皇陵, 是中国第1个帝陵。陵园平面成长方形,有内外两重围墙。坟丘在陵园的南部,平面成方形。陵园的北部设寝殿,开帝陵设寝的先例。西汉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系 “因山为藏”以外,都筑有覆斗式的方形坟丘,其位置在陵园的中央。陵园的平面成正方形,四周筑围墙,每面开一“司马门”,门外立双阙。汉承秦制,在陵园设寝殿。汉代帝后合葬,同茔而不同陵。后陵在帝陵之旁,其规模较帝陵为小。以惠帝时在长陵建原庙为起始,西汉诸陵都在陵园附近建庙。东汉的帝陵,从明帝的显节陵开始,陵园周围不筑墙垣而改用“行马”,并在坟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从显节陵开始,陵园附近都不再建庙(见秦汉墓葬)。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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