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殡葬文化本地随葬品环境怎么样

为什么会出现悬棺,主要分布在那些位置

  悬棺是中国南方古代少数民族的葬式之一。属崖葬中的一种。在悬崖上凿数孔钉以木桩,将棺木置其上;或将棺木一头置于崖穴中,另一头架于绝壁所钉木桩上。人在崖下可见棺木,故名。“悬棺”一词,来源于梁陈间顾野王(519~581)“地仙之宅,半崖有悬棺数千”(《太平御览》卷47引)一语。
  
  1946年中国学者考察四川珙县、兴文悬棺葬时,始将此词作为专称。
  
  悬棺葬遍及川、黔、滇、湘、桂、粤、浙、赣、闽、皖等省,主要存在于福建 武夷山地区和四川与云南交界的珙县、兴文、筠连、镇雄、等县。与珙县悬棺葬并存的还有崖画。
  
  各地发现的县棺葬,葬具与年代各不相同。福建武夷山地区的多系整木挖制的船形棺,属春秋、战国之物。这一地区白崖悬棺的随葬品有龟状木盘及大麻、苎麻、丝、棉纺织品残片、残竹席等。四川珙县、兴文一带的多系整木挖制的长方形棺,其上为人字坡盖,属元、明时期之物。珙县洛表悬棺的随葬品以衣服为主,其上装饰繁缛,随葬的竹筷上写有汉字。
  
  悬棺葬工程艰险,耗资大,主要在贵族中盛行。
  长江三峡较多较出名,其一是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二就是特殊的文化背景,和他们当时的一种信仰有关,"五星连珠"的回答你可以仔细看看`还蛮细致的`,
  悬棺的产生 [编辑本段] 悬棺葬研究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课题,其一个个具体项目,几乎都是悬案,所以也有人以“悬棺葬之谜”作为统称。这里简略介绍一个和民俗学研究关系最密切的问题:这种奇特的葬俗是怎么产生的? 生活在福建周宁、福鼎、柘荣、屏南等地区的畲族同胞,有一个关于悬棺葬由来的传说:上古时,畲族的始祖盘瓠王与高辛帝的三公主成亲,育有三男一女,全家迁居凤凰山狩猎务农。因盘瓠王是星宿降世,生不落地,死不落土,所以他去世后儿孙们就用车轮和绳索把棺木置于凤凰山悬崖峭壁的岩洞中。其后代代沿袭,形成了古代畲族人的悬棺葬习俗。畲族的“畲”字,古时写成“輋”字,也包含了这个故事的意思:在凤凰山,有位大人物去世后,用车轮把棺木悬挂在峭壁岩洞中安葬。 上述传说,点明了古人施行悬棺葬的用意,是为了“死不落土”。那么,这种观念是如何产生的,其他地区和民族的悬棺葬习俗是否也受同样的观念支配?就笔者寡见,目前似乎还没有人从这个角度探讨过。 相反,有人认为悬棺葬正是落土葬习俗的自然发展,具体而言,它与新石器时代的土葬墓有密切关系。当时我国的土葬墓遍及全国,包括文献记载的悬棺葬地区和考古发现的悬棺葬地区。青海乐都柳湾马厂类型墓葬的用木棍封门和齐家文化墓葬的独木舟式棺材都说明,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我国已经出现洞室墓和独木舟船棺的萌芽。悬棺岩洞墓的出现,实质上是把深入地下的洞室及其棺木抬升到高岩洞的变化。 还有人认为,悬棺葬与史前原始民族实行岩居有关,是人们洞处穴居生活的反映。人们生时既然住在岩洞里,死后当葬回原处。亦有人认为悬棺的形成实际上与战乱和科技水平有关,并无什么其他复杂的原因。但驳难者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资料表明这种葬俗的形成是与战乱有关。 也有人认为施行悬棺葬是“孝道”的表现或是为了追求吉利。如唐人张鷟《朝野佥载》记载古人的崖葬习俗,“弥高者以为至孝”,以至丧家争相挂高;元代李京《云南志略》则载土僚人死后,悬棺以“先坠为吉”。也有人认为古代越与濮及其后裔民族大多生活于高山僻壤中,把高山险峰、崇山峻岭视为生活的依托,或因其难以接近、难以触及而产生神秘感,进而把它作为神灵所居或通天之路加以顶礼膜拜,所以他们便把死者的灵柩置于高山峻岭的崖穴之间,这样不但使亡魂接近神仙天国,更重要的是使之易于皈附于神仙天国。如清人董天工《武夷山志》就记有西王母宴请武夷山众乡亲的传说,并称葬有悬棺的崖洞口附近架置棺材用的木条为“虹桥板”,认为众乡亲就是从这些“虹桥板”上跨空赴宴的。有学者便据此推测这些木条的真正用途是在于沟通道路,虹桥跨空,好让崖洞中的灵魂自由出入,归返天上。但亦有人否定这些看法,认为西王母是东汉以后道教中的女神,而生活于三千年以前的福建地区的古越人是不可能超越同一时期汉族社会的发展水平去崇拜道教中的“神仙天国”的;至于“图吉”、“至孝”、“尽孝”这类涵义,当是年代较晚的悬棺葬受到汉文化影响的结果,这反映了悬棺葬包含的宗教信仰的演变,但不是它原来的观念意识。 又有人从原始生殖崇拜观念入手探索悬棺葬的起源。如杨军、郑从武在论述四川古濮人的悬棺葬时,认为这种习俗的起因,可以在僰人(居住在今宜宾地区的濮人又被称为僰人)的传说中得到较为正确的解释。僰人民间传说集《悬棺之谜》里有则传说云:僰人受到病疫威胁时,祖先神母告诉他们,要逃脱病疫的死亡威胁,只有实行岩葬。可见僰人行岩葬的原因是岩石对他们有保护作用,这是石崇拜的一种表现。而僰人之所以崇拜石,一方面如他们传说的那样,是为乞求平安而把灵柩葬在崖上,另一方面则是希望石头能赐嗣于己,使自己的群体人丁兴旺。如《太平御览》卷五十三记载,马湖江南岸有“乞子石”,“僰人乞子于此有验”。很明显,僰人的岩葬包含有以石求子的文化因素——即对生殖的追求和崇拜。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纵观悬棺葬遗存的分布,几乎都在临江面水的悬崖绝壁上,表现出行悬棺葬的民族都具有“水行山处”的特点,而葬具形式则以船形棺和整木挖凿的独木舟式棺材为主,如果再结合置棺方式、葬制和葬式等各种情况综合分析,悬棺葬习俗当属原始宗教中在鬼魂崇拜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祖先崇拜观念的反映。这些习于水上生活并以善于造船和用船著称的民族笃信,祖先死后,鬼魂虽然到了人鬼相隔的另一个世界,但并未离开生前所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仍将与自己家人和后代长相厮守,并保佑他们繁荣兴旺。所以船形棺或独木舟式的棺具之主要涵义并不在于如有些人认为的是普渡灵魂回归故乡或驶向彼岸世界,而在于满足祖先在幽冥中的生活需要;至于将棺木高置于陡崖绝壁,则是尽量避免人兽或其他因素对尸骸的伤害,这样才能使祖先的灵魂得到永久的安息,并得到其在冥冥之中的赐福和保佑。又有人从原始生殖崇拜观念入手探索悬棺葬的起源。如杨军、郑从武在论述四川古濮人的悬棺葬时,认为这种习俗的起因,可以在僰人(居住在今宜宾地区的濮人又被称为僰人)的传说中得到较为正确的解释。僰人民间传说集《悬棺之谜》里有则传说云:僰人受到病疫威胁时,祖先神母告诉他们,要逃脱病疫的死亡威胁,只有实行岩葬。可见僰人行岩葬的原因是岩石对他们有保护作用,这是石崇拜的一种表现。而僰人之所以崇拜石,一方面如他们传说的那样,是为乞求平安而把灵柩葬在崖上,另一方面则是希望石头能赐嗣于己,使自己的群体人丁兴旺。如《太平御览》卷五十三记载,马湖江南岸有“乞子石”,“僰人乞子于此有验”。很明显,僰人的岩葬包含有以石求子的文化因素——即对生殖的追求和崇拜。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纵观悬棺葬遗存的分布,几乎都在临江面水的悬崖绝壁上,表现出行悬棺葬的民族都具有“水行山处”的特点,而葬具形式则以船形棺和整木挖凿的独木舟式棺材为主,如果再结合置棺方式、葬制和葬式等各种情况综合分析,悬棺葬习俗当属原始宗教中在鬼魂崇拜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祖先崇拜观念的反映。这些习于水上生活并以善于造船和用船著称的民族笃信,祖先死后,鬼魂虽然到了人鬼相隔的另一个世界,但并未离开生前所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仍将与自己家人和后代长相厮守,并保佑他们繁荣兴旺。所以船形棺或独木舟式的棺具之主要涵义并不在于如有些人认为的是普渡灵魂回归故乡或驶向彼岸世界,而在于满足祖先在幽冥中的生活需要;至于将棺木高置于陡崖绝壁,则是尽量避免人兽或其他因素对尸骸的伤害,这样才能使祖先的灵魂得到永久的安息,并得到其在冥冥之中的赐福和保佑。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通过GSP认证

  一、GSP认证的硬件要求:
  (一)、仓库及环境的要求
  1、企业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其面积(建筑面积)应达到下列规定要求:大型企业不低于1500M2,中型企业不低于1000M2,小型企业低于500M2。
  2、库区环境的要求:库区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没有污染源。
  3、仓库应能满足下列要求:库区选址及安全要求:
  1)选址要求: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顶棚。
  2)库房建筑要求:仓库具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3)安全防火要求: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
  4、仓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仓库应划分成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各库区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注:上述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的大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20000万元以上者;中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20000万元者;小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者;
  (二)、仓库设施与设备要求
  1、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一定距离的的设备;
  2、避光、通风和排水设备;
  3、检测与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4、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5、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6、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7、药品批发与零售企业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应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库房。其中冷库温度应达到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8、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发射性药品应有专用仓库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三)、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与要求
  1、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2、 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和仓库的面积要求:
  ①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100M2,仓库30M2;
  ②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50M2,仓库20M2;
  ③小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40M2,仓库20M2;
  ④零售连锁门店营业场所面积40M2。
  3、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的设备:
  ①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配备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并根据需要配置低温保存一切品的冷藏设备;
  ③
  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特殊管理药品的专柜和保管用的设备、工具等;
  ④必要的药品检验、验收、养护设备;
  ⑤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⑥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⑦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门店的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与零售企业性同。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开展的配货场所。
  (四)、药品检验室的设置与要求
  1、药品经营部门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并配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2、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空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M2;中型企业不小于100M2;小型企业不小50M2。
  3、 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①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②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
  灭菌锅、高温台、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
  镜。
  ③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五)、验收养护室
  1、
  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要求一般应达到:大型企业不小于50 M2;中型企业不下于40 M2;小型企业不下于20 M2;
  2、
  设备要求:验收养护室应具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麻蝇培植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GSP认证对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包括
  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该组织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职能:
  1)
  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的质量方针;
  3)
  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
  4)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5) 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6)
  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7) 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8) 确保企业只来年感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2、
  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 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4)
  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5) 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
  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7) 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 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9) 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二)人员及培训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职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质量问题。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
  ●
  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
  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
  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上述条件。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1)中规定的相应条件。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
  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4)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上述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几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2%,并保持稳定。
  6)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上述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7)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4、培训方面的要求
  1)
  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GSP认证对制度与管理要求
  (一)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应制订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2、
  质量体系的审核;
  3、 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4、 质量否决的规定;
  5、 质量信息管理;
  6、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7、 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8、 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9、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10、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11、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12、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4、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15、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二)进货中质量管理
  1、 为确保进货质量,采购环节应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货
  1) 确认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3)
  对与本钱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
  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核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5) 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6)
  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
  2、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接进行审核的内容。
  1) 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
  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
  3)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在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1)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①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③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在商商间的购销合同中:
  ①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③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④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
  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
  2)
  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三)药品验收与检验的质量管理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紧急阿、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家该共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2)作好验收记录。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
  3)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4)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2、 药品检验
  1)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
  2)
  药品抽样检验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
  3)
  药品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作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记录保存5年。
  3、
  验收、检验仪器:用于药品验收、检验、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及滴定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
  (四)储存与养护中的质量管理
  1、药品储存中的质量管理。
  1)
  储存的药品,应按编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每月填报效期报表。
  2) 药品与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3) 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离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 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
  4)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色标应按如下规定:待眼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零货称取区和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5)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区,由专人保管并作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6) 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7)
  药品应按温湿度的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8)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码高度,定期翻垛。
  2、在库期药品质量的养护。
  1)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
  ①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②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库温湿度等管理。
  ③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④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
  ⑤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抵押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
  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⑦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⑧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
  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2)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想林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
  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3)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发现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应作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与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五)出库与运输的质量管理
  1、出库环节的质量管理
  1)药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
  3)
  药品出库应作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药品出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发现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①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②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出库符合时,为便于质量跟踪所做的符合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员等项目。
  6)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出库时,应按规定作好质量检查和复核。
  7)其符合记录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以及药品送至门店的名称和符合人员等项目。
  2、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
  1)对温度有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运;
  4)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5)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中的质量管理
  1、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2、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夸大和误导用户;
  4、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作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5、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企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6、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天寿陵园
  7、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总发现的质量为体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作好记录;
  8、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GSP是药品市场准入的一道技术壁垒哦,呵呵,希望对你有帮助。

冥器的区别

  墓葬研究中,随葬品分析占极重要的部分,这是因为随葬品的形制及质料不但可以作为判断墓葬年代的根据,还可以作为研究一时代物质和精神文明的素材、尤其汉代墓葬形制转变为强调提供一个与死者生前相似的「死後生存环境」,故随葬器物成为提供此种生存环境中,「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物质配备。也因此使得随葬器物可以成为日後研究汉代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材料。
  学者相信随葬品形式的转变反映出一种集体意识的更动,因为以礼器为主的随葬方式所强调的是死者生前所享有的政治地位,而以日常生活用具为主的随葬方式则显示生者比较关心死者在死後世界中的财富和舒适生活。也就是说,以生活器具为主要随葬器物的墓葬模式,与死者生前在政治秩序之中的地位关系不如礼器所显示的那麼密切。
  这种改变显示出社会结构上有一些根本的变化。不过这并不就是代表旧的随葬礼器的习俗已经完全消失。它仅能说明这种随葬鼎、盒、壼等铜或陶仿制礼器的墓葬范围缩小至一些大墓,另一方面这些旧身份的象徵其实也已经不能表示墓主真正的相对身分了。
  如果我们进一步比较铜鼎、铜簋、铜盉等传统礼器和一般陶制随葬明器在汉代墓葬中的数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铜礼器在汉代墓葬中不但数量极少,而且有逐渐降低的趋势。反之,陶生活用具,动物模型、各式建筑明器,乃至於象徵生活方式的铁工的数量日与俱增,并且安灵园公墓远远超过铜礼器的数量。
  风铃在古代是一种避邪物。古人朴素的思想认为,将风铃悬挂于房前屋后,在风中发出的声响,会吓跑鬼怪。而且还可以用其观风向,史记,唐睿宗的儿子歧王,在宫中竹林里挂了许多玉片,用听玉片的碰撞声判断风的方向。这些玉片其实就是玉风铃。
  我的书房窗前,悬挂着一只造型精美的青铜风铃。这只来源于战国早期墓葬的风铃,长约5厘米,宽约3厘米,高约4厘米,状如扁钟。图饰是漂亮的菱形套以规整的乳钉,两边对称。内悬一活动自如的小铃铛。整个风铃小巧玲珑,端庄俊逸,古朴典雅,让人不由得惊叹古人的严谨,即使一个小小的风铃,也是如此精品。虽是绿锈斑斑,纹饰依然清晰美观,铃声依然敦厚绵长。

古代陪葬品中字画是怎样封存的

  一般字画陪葬都是用碳盒子装箱,然后再做防水处理的
  中艺财富商城课堂有相关介绍的
  古墓葬里面基本上不会出土纸质的字画、图书等物,中原地区所有的古墓葬都存在泡水的问题,所以纸质的物品基本上不会存留下来,这也说明了古墓葬里对于字画一类的作品没有什么特殊的存放方法,一般就是用一个大木箱子装起来就放进墓室里了,长时间的泡水、氧化,任何纸质的书籍字画都不可能在古墓里面保存,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哪座古墓出土了纸质的字画图书。
  古墓里面出土过的书籍和图画,基本上已竹简和帛书为主。竹简一般都堆积在墓室里,估计当时是用架子摆放或者用箱子堆放,而帛书一般都在箱子里堆放,帛画一般就是挂在某处或者铺在某处,比如马王堆汉墓里的帛画,当时就是铺在棺椁上面的。这些东西抗水、抗氧化能力强一些,故出土较多。
  还有一种古代的字画图书作品能够保存到现在,就是洞窟里面封藏的经书、佛像一类的,比如举世闻名的莫高窟里封存的敦煌经卷,基本上是纸质的,保存相当完高静园公墓好,跟当地的干旱环境有关。
  一般都是装箱封存的,但时间久远,一般箱子都会腐朽!
  所以看墓穴的环境了!一般的字画类文物出土很少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合浦汉墓陪葬品的概况

  位于广西合浦县廉州镇东南3公里处,古汉墓约千座以上。分为土坑墓和砖坑墓。汉代厚葬盛行,南来的官吏、将领及移民等,死后葬于合浦的都有较多陪葬品。近年出土的文物有铜凤灯、铜屋、珍珠、玛瑙、琥珀及陶屋、陶瓷等。这些文物对研究我国古代军事、文化艺术、政治、经济以及我国人民同东南亚各国人民友好往来、贸易关系,提供了实物史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合浦风门岭6号古汉墓是32年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浦汉墓群中发掘出的最大的古墓,也是广西这些年来所发掘的相对最完整的古汉墓,规模宏大,随葬品丰富,所出土的文物种类最齐全。经初步清点,6号古汉墓共出土大件文物130多件,小件文物数以千计,有青铜器、陶器、金器、银器、玉器、水晶、琉璃、玛瑙、钱币、骨头、头发、粉末等数十个品种,所有文物均堪称国宝,其中6号古汉墓“青铜车马、青铜水牛、墓道下端埋藏文物”这三大发现在我国南方考古史上均属首次,堪称岭南第一,具有重大考古意义,如何评价都不为过。
  合浦古汉墓发掘出的文物,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和鉴赏价值。它们是研究当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工艺、生活和风俗的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从侧面反映了汉代时期合浦一带的繁荣景象,其中大量的舶来品如香料、琉璃、玛瑙、琥珀和水晶器物的出土,又一次佐证了合浦港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也是研究我国海外贸易史不可或缺的资料。合浦在西汉元鼎6年,即公元前111年就已经是管辖南到海南,东到广东开平,西到东兴等地的合浦郡,成为当时中国南方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从所挖掘出来的文物可以看出,北海合浦并不像某些人所说的缺乏文化底蕴,相反,甚至可以这样说,北海合浦的古文化在广西历史上是最深厚的。
  据勘查,合浦古汉墓群分布方圆68平方公里,估计有古汉墓上万座。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合浦已发掘的汉墓累计有1000多座,出土的文物数不胜数。文物发掘修复后,最重要的是让它在现代化的博物馆里收藏陈列,供专家研究,供人们世代观赏,使它焕发出灿烂夺目的历史光彩。站在一个文物工作者的角度来说,文物不陈列,不研究是起不到作用的,作为文物工作者,我最希望的肯定是这些国家的宝贝能让更多的人参观、研究。合浦老博物馆因条件所限制,已满足不了丰富的文物资源的需要。当务之急是汉墓博物馆要尽快建起来。在北海这座新兴的旅游城市建一座现代化的博物馆,收藏及展出本地出土的文物,这其实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让外地游客见识一下北海远古文化,既提升了知名度,也让本地人对自己的深厚文化底蕴更了解,更有信心,从而激发起保护文物的热情,进入良性循环。
  6号古汉墓中出土的青铜器、银器和陶器,破损的大多数都能修复,修复它们大约要一年时间。修复后,按照《广西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将由自治区文物管理部门指定有条件保护的单位(如各级博物馆)收藏。合浦县博物馆也可能按级别得到部分文物收藏。到时,北海市民就可以欣赏到这些珍贵文物,一睹其真容。而有些特别重要的文物将收藏在自治区博物馆里,但也可通过举办巡回展出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欣赏。也可像1972年1月合浦望牛岭西汉晚期古墓出土的铜凤灯一样,由专家仿制出复制品,由地方博物馆收藏,供专家研究,供人们观赏。
  第一,合浦汉墓随葬品数量大,种类多、质地优、级别高。已发掘近千座墓,各种随葬器物上万件。种类有:青铜器、陶器、铁器、漆器、金器、银器、玉石器、玻璃器、水晶器、玛瑙器、琥珀器等等。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衣食住行无所不包。这10多类器物中,不乏造型优美制作精巧,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珍品,不少为他地汉墓所罕见,具有地区性特色。这些文物,不仅反映了汉代合浦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充实了文献记载的阙如,揭示了骆越文化与中原汉文化的交流融合,而且还折射出合浦海外交通贸易的繁荣兴盛。 第二,在合浦较大的汉墓中,都盛行随葬青铜器,其中錾刻花纹的青铜器,种类数量多,特别引人注目。种类有承盘、酒樽、 壶、食盒、魁、卮、杯、长颈壶、提梁壶、扁壶、 炉、豆形灯、凤凰形灯、席镇、仓、屋模型器等。仅望牛岭1号墓就有凤凰形灯、三足承盘、龙首柄魁、提梁壶、铜仓(此5件高级别的精美青铜器、入选取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展》赴加拿大、墨西哥等七国展出)、长颈壶、 炉、席镇(一对)等20多件,堂排2号墓有酒樽、长颈壶、食盒等10多件,上述风门岭26号墓有类青铜器30—40件以上,等等。这类有錾刻精美花纹的青铜器,在贵县、梧州等地也有不少发现(参见蒋廷瑜、杨式挺有关文章,均载《沧瀚文谭》——梧州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4月)。 蒋廷瑜、彭书琳在《汉代合浦及其海上交通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深刻地指出,“中国古代青铜器工艺在经过商至春秋时期的繁荣阶段以后,到秦汉时期已走向衰落”。汉代青铜器已从先秦那种庄严、厚重、古朴的风格中变得轻便、灵巧,纹饰也崇尚简朴。但在中国南方,特别是岭南地区,却兴起了一种錾刻花纹工艺,在薄胎青铜器上用坚硬而精细的金属工具,錾凿和镂刻出繁缛精致的几何纹样和动植物图案,使该器显得特别精美华丽。这类青铜器包括盛大食器、饮食器、 炉、灯具等,都是居室的日用器,不定期有望牛岭1号墓、黄泥岗1号墓和风门岭26号墓的铜仓等,使墓主的起居生活乃至礼仪各个方面都能享受到这种华美的氛围。这是合浦等地汉墓青铜工艺的又一特色。合浦汉墓(目前所见主要是西汉晚期和东汉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青铜器,合浦地区有没有本地区的采矿冶铜业和铸造器手工业作坊?这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本文的第二个问题中,曾提到南越王赵佗时在合浦郡界内的铜山有冶铜手工业;另据梁旭达、邓兰:《汉代合浦及有关问题的探讨》一文,1977年间,广西文物队对北流县民安乡圭江东岸发现的一处汉代冶铜遗址进行试掘,发现了炼炉、风管、炉渣、铜锭、铜矿石等物(详见《广西北流铜石岭汉代冶铜遗址的试掘》、《考古》1985年5期)。另,又在合浦廉州镇草鞋村西门江东岸山坡上,发现了一处烧制汉代绳纹板瓦、筒瓦的大型窑址,面积达1万平方米,现存有10多座马蹄形土洞窑。说明合浦郡有自己的铜器制造业和制陶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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