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文化的改革方式

1.什么是殡葬 2.什么是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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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
  殡葬方式从古代演变到现代已经有很多种了,如土葬,树藏,花坛葬,草坪葬,天葬,钻石葬,太空葬,礁球葬,有机粉葬,海葬,烟花葬,画葬等。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天山陵园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丧葬习俗的方式

  土葬是我国产生最早、流传时间最长、使用范围最广、涉及民族最多、最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民俗。
  当代我国政策允许实施土葬的十个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
  土葬的基本原则:入土为安
  土葬产生原因:
  (1)人类生存意识引起的原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土葬
  人类丧葬民俗起源于对动物行为的模仿
  动物行为属于自然本能
  人对动物的模仿属于文化行为
  (2)人性的发展,人伦情感关系进化产生土葬
  “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
  ——— 《吕氏春秋》卷10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沟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返通惠陵园归蔂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
  ———《孟子·滕文公上》
  (3)灵魂信仰与农业社会“以土为本”的观念
  意识相结合产生土葬
  植物采摘及种植生产形成“重土”意识:植物生命来自泥土;有地则生,无地则死。
  《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4)儒家孝道伦理维系着土葬习俗的长期盛行
  《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体全而灵魂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 产生时间: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时代
  流行区域:西北地区
  《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
  《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死不焚也。”
  火葬习俗受宗教灵魂观念支配
  我国传统丧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纳西族、瑶族等等。(现代葬法多以土葬为主)
  汉族视火葬为异端,火葬焚尸被认为是有悖孝道伦理的恶俗。
  反常现象:
  宋辽金元时期,长期实施土葬习俗的广大汉民族地区,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习俗的发展趋势。
  原因:
  (1)受佛教焚尸葬俗影响而火葬
  洪迈《容斋读书笔记》卷13:“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2)贫困之家无力承担土葬费用而实施火葬
  《宋史》卷125:“贫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
  (3)受少数民族葬俗影响而火葬
  王禹偁《东都事略》卷3:“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明、清政府对火葬习俗的取缔禁绝:
  《大明律·礼律》:“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乃弃置水中者,杖一百。”
  《大明律·刑律》:“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尸者,斩。”
  《续高邮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后,仍有此等恶俗(指火葬),许地保及邻右人报官,严拿尽法惩治,地保及邻右人知情匿报,另行发觉,一体治罪。”
  禁绝火葬结果:
  汉民族地区火葬现象彻底根绝,一些过去实施火葬的少数民族如羌族,也开始转向土葬,土葬成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丧葬习俗。 概念:我国古代流行于南方地区的一种将棺木放置于悬崖峭壁之上的一种古老葬俗方式。
  名称:崖葬、岩葬、仙人葬、箱子岩、挂岩子
  起源时间:商代后期(福建武夷山“船悬棺”距今3400年)
  分布区域:南方山区(西南云、贵、川及长江以南的省区)
  悬棺葬俗的演变形态:
  (1)洞穴式(初始形态)
  (2)凿穴式(发展形态)
  (3)桩木式(定型形态)
  悬棺葬俗产生原因:
  (1)灵魂观念与特殊的地理环境相结合产生悬棺葬
  高山悬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环境
  《太平寰宇记》卷168:“僚人礼俗殊异,以岩穴为居止。”
  灵魂“寻根”意识产生崖葬
  对高山悬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产生了崖葬
  (2)特殊的葬孝观念产生悬棺葬俗
  《朝野佥载》:“自山上悬索下柩,弥高者以为至孝。”
  (清)《珙县志》:“悬葬崖上,子孙高显,于是争挂高崖以趋吉。”
  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愿望通过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谐统一。   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追悼会。追悼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劳民伤财,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  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大烟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
  
  
  
  原坟、烧七、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国丧葬习俗有:出殡日起三天原坟的习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摆供品、上香、踩院子、烧纸等程式。(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只摆供品、上香、烧纸)。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目前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烧大七)。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烧五盆纸花)。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
  3: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的意义:人死到阴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阴府之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其职是:将亡者提询,以生前所作所为,善善、恶恶、加以侦讯,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第一殿秦广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阎罗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儿女烧七,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过王顺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
  
  具体日期算法,例如:
  老人于2009年01月01日逝世。
  (以下为公历时间)
  一七:01月07日(一般为01月05日的原坟所代替)
  三七:01月21日
  五七:02月04日
  七七:02月18日
  百日:04月09日(实际天数是第九十九天,也有短百日的含义)
  一周年祭、三周年祭要按祭日来算。
  葬礼俗多循古礼,晚清时代丧服、丧期均遵《文公家礼》(朱熹所撰,又称《朱子家礼》)。大致程序为:长辈弥留之际,子孙必须到场送终,如果父母死时子女不在身边,不仅亲友责其不孝,子女也会感到终身遗憾和愧疚。死者断气(即《家礼》中所说的“初终”)后,立即烧钱纸,称为“落气纸”;在死者身旁点一盏油灯,称“长明灯”。家中及时确立丧主等经办丧事的人员。亲属按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穿戴孝服,按旧制应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而实际生活中多披白色头巾,以头巾之长短、系头巾之麻线的粗细和颜色来分别,但统言之披麻戴孝。鞋则用白布覆盖,根据辈份点缀一点红绿。一面派人购制棺木(许多有条件的老人生前就已置办了寿材),一面通知亲友前来参加葬礼,一般人家口头通报,富家大户发讣告,讣告有一定格式。然后为死者洗澡,“前三后四”,即用湿毛巾在死者胸前抹三下,背后抹四下,穿戴寿衣寿帽,并在其右手放入一根棍棒或柳树枝,上串一烧饼,称“打狗棒”。覆衾死者身上,脸上则覆盖白布(即《家礼》中所说“小殓”)。设祭,哭丧,守灵。一般摊尸半天到三天不等,家中必要到场的人到齐后即将死者放入棺材(即《家礼》中所说的“大殓”),亦设奠,家人嚎哭。钉棺盖时孝子在一旁高喊“某某躲钉!”此时成服,设祭堂,早晚奠,接受亲友吊丧。在家中办理这些事情的同时,派人外出择定墓地,挖好墓穴。出殡(俗称“上山”)日,请道士做斋,为死者开路。棺木一般有八人抬,路远的还要有八人替换。棺木出门时要摔碎一只碗或钵。出门后前面有人擎铭旌,丢纸钱(俗称“买路钱”),中间有孙子或重孙骑坐在棺木上,后面孝子贤孙、亲戚朋友依此跟进,徐徐向墓地进发。棺停墓穴旁,先用稻草烧墓穴,谓之“暖井”,有的还杀一只公鸡将鸡血洒在墓穴周围。棺木放在墓穴后,孝子先撒一把土,然后土工填埋,堆成新坟。三天后亲人再至墓地上坟添土,称为“复三”或“复山”、“复土”。
  
  武汉三镇和周边地区丧葬礼俗大致相同,所不同者,汉口商家丧礼,讲究奢华,所置棺椁要选择花板中心有菊花者,墙板厚至尺许,每年要加漆一道。入殓时陪葬品丰厚,多以珠宝玉器殉葬。题主仪式上,往往请地位显贵者题点木主。葬前延请地理先生看风水,选择牛眠吉地,下葬则要请算命先生占卜时日。有部分人家丧事循古礼不修佛事,而举行祭奠。大部分人家丧事还是要做佛事,一般要延请和尚在家念经三至五、七日,送殡仪仗中方相明器以巧为能,亭彩幡帐以多为贵。小户人家请不起和尚,但仍要请人唱孝歌,因此汉口出现了一种专门唱孝歌的行业,业此者在其门上悬挂“悲乐堂”招牌,其鼓盆之歌,几令人绝倒。贫困户棺椁极平常,有十二圆花的就很好了。最穷苦人家甚至买不起棺木,到自新善堂板棺局去乞求施舍薄棺。该局每年施舍无算。
  
  殓后计算日支与死时相冲,则要预设祭仪,关门掩户,全家躲避他处,称“回殃”,认为亡者回家时会带回殃神。回殃又称“回煞”,届时必用芦秆作梯,靠在屋檐上,说亡人由此而下地回家,有的人家还撒灰在地上以验亡者足迹。屋中设有筵席,等待死者回来享用。次日如发现灰上有痕迹,就以为是亡魂昨夜回家了,其实是偷荤猫、鼠留下的行迹也说不定。更有甚者,请道士驱煞,送走殃神,俗称“赶鬼”。
  
  人死至七日称“头七”,然后逢七日有“二七”、“三七”以至“七七”或“十七”,民间认为每七日死者要过一阎罗,故请僧道诵经、焚楮,以为“超度”。逢七日,必以竹为箱形,糊以纸,里面装钱纸,谓之“篑”,或装纸袋内,谓之“包袱”,或包袱上书写死者姓名,生殁时日。时人认为“不经之甚”,但相沿成俗,莫之或易,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有烧包袱的。
  
  民国时期丧礼无五服详制,丧服亦无定数,礼义之家以及乡民丧服丧期仍遵旧制,当局亦不过问。租界不准举行丧礼,人死必先报验,限三日内出柩,不得久延,所以要想举行传统丧礼,必移柩华界,灵柩出行前须先照会租界当局。
  
  办丧事本来是极其悲伤的事情,但必设盛馔宴请吊丧宾客,否则遭人讪笑。乞丐有时也来凑热闹,但亦讲道理。如果丧家不作吊宴客,他们并不来骚扰。如果丧家宴请吊丧宾客,他们就来了,来后听主人安排,并不强索强要,有的地方,乞丐还来参加抬棺材,自己虽有要事也莫敢辞,条件是须丧家跪接,事后管一餐饭,并不要酬金。
  
  死去的亲人送上山后,孝子要供灵守孝。一个月内不能剃头,不参加外面喜庆活动。守孝一般三个年头,第一年农历新年祭祀活动最为隆重,俗称“新年”或“馨香”。亲友、邻里则都要来给亡者送香烛、燃鞭炮“拜年”。而在黄陂,家有新丧者,其亲友必于除夕携烛一对、冥钱一扎,来灵前叩头辞岁,示哀恋之意。这些实际是丧礼中吊祭活动的一种延伸。孝子在新年的三天不能出门拜年,但在黄陂等地农村,年前有新丧者,孝子要穿白袍墨套、戴无纬空梁冠,以服内兄弟二人穿白袍作陪,到亲戚家叩首谢孝,称为“管新灵”。守孝之家,门上春联不用红纸,第一年用白纸,第二年用黄纸,第三年用绿纸。此俗现在仍有,但一般都用黄纸,不论年头。在黄陂则有所不同,凡有亲丧者,必以蓝纸写一“服”字贴于门首,门对用白纸,其对文大半均曰“守孝难还礼,思亲免贺年”。三年孝满除服,要请和尚做法事或请道士做道场,超度亡灵。此时可将灵牌、条幅连同孝服、孝鞋一并焚烧,俗称“烧灵”。
  
  每年清明节、中元节、过年(在年前)都要祭奠死者和祖先。分庙祭和山头祭。庙祭是在祠堂进行,没有祠堂的,就在家祭祀,到墓地上坟。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必须有肉包子和烧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清乾嘉时代的一首竹枝词描写了汉阳龟山、月湖一带上坟的盛况:
  
  “轿帘开处见双鬟,结伴来从大别山。
  
  一路纸钱飞不断,大家同是上坟还。”
  
  从前对于墓地的选择十分注意地势与环境,阴宅风水迷信根深蒂固。为找到一块牛眠吉壤以供亡者安息,并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要请地理先生审慎勘测,妥而后葬。由于择地需要时日,人死后不能早日入土,停棺不葬者十分普遍,甚至将灵柩停放中堂数年不葬,或迁厝寺观、善堂、会馆、公所的厝屋。久历寒暑,易生朽蠹,兵燹频仍,易遭破坏,不特生者于心不忍,更会影响周围环境。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种停棺不葬的现象在各地逐渐减少。此风减杀的原因有:(1)经过舆论宣传,士大夫劝诫,民众逐渐认识到葬亲只求高旷地与干净土而已,无所谓天星峦头之说。迷信渐为破除,已不再拘于风水时日;(2)因时局不宁,水火兵燹,恐生意外,抓紧举行安葬;(3)政府取缔厝棺,提倡公墓。此俗的革除,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与死人为邻,以停柩为累的不正常现象。
  
  民国时期,政府制订新式丧礼,但难以推广普及,官方和民间团体不得不转而求其次,对传统丧葬礼俗中影响突出、危害严重的弊端加以禁革。取缔停柩,设立公墓,是政府的禁革措施之一。民国以前,武汉除专葬外国死者的万国公墓和专葬教会死者的教会公墓外,中国人只有义冢而无公墓,义冢管理不善,往往变成乱葬岗,有碍市容卫生。民国年间,一方面加强义冢的规划与管理,一方面学习西方葬俗建立公墓。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公墓条例》,要求各市、县政府于市村附近选择适宜地点设立公共墓地。1929年4月又颁布《取缔停枢暂行章程》,规定所有厝棺和田亩内之坟墓均迁葬公墓。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从《湖北省设置公墓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取缔厝棺及坟墓办法》的条文看,城市公墓由市政机关设置,各县公墓由县长督饬保长按照实际情况,分保或联合数保设置。公墓用地依(1)公有荒山;(2)公有山;(3)私有荒山;(4)私有山;(5)公有旷地;(6)私有旷地次序选择,若选用私有山地,得依法征收,付给地价。公墓分甲乙丙丁四种规格,主管机关得视其财力选定种类设置之。公墓内分收费区与免费区,免费以赤贫为限。公墓由主管机关雇用管理人员。公墓设置完成后,除法令特许者外,无论何人不得于公墓外营葬。厝棺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3个月内迁葬公墓,外籍厝棺不愿葬在本地者应迁回原籍。在田亩中营葬之坟墓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1年内适葬公墓,墓主表示不愿迁葬或未遵限迁葬者,得按所占田亩面积课以墓地税。无主之厝棺及坟墓采取平夷、迁并或火葬的办法酌情处理。凡有关古迹名胜及与国家有功绩者之墓不在迁葬之列,并应加强保护。根据以上规定,武汉三镇逐渐建立自由公墓区,并在1934年经湖北省政府决定,兴建公共墓园,埋葬国民政府批准的公葬烈士、乡贤和上层人物。1936年又由武昌市政府决定,筹建了汉阳、武昌两座公墓,埋葬普通市民。公墓的设置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改革。取缔有碍观瞻、污染环境、且充斥风水迷信的厝棺停柩,取缔占用农田、破坏土地资源的坟墓,铲除城市内外的乱葬岗,建立环境幽静、文明卫生、整齐划一、便于管理的公共墓园,这一切,从人们易于接受的方面为丧葬礼俗的进一步变革奠定了基础。

中国的殡葬方式有哪些

  由于受民族丧葬文化、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我国的殡葬形式除比较普遍的土葬之外,还有众多殡葬形式,如土葬、冰葬、火葬、天葬、水葬、悬棺葬、沙葬、树葬等。
  
  土葬是中国最传统的殡葬形式,是大多数中国人不愿改变的丧葬形式。直到新中国成立,人们才逐渐改变观念,开始接受其他的殡葬形式,如火葬、树葬等。
  
  还有海葬

国家对公墓的改革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如何发展殡葬文化 发展殡葬文化意义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殡葬改革:
  1、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收送挽幛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
  2、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
  3、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一,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清理限定区域内的散葬坟,实行集中到公墓、骨灰楼(堂)安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加强管理,还可减少因拜祭引起的山火,保护山林。
  第三,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实行葬法与葬礼的改革,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第四,一般人对于棺材会有恐惧感,如果火葬就可以避免了。

如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宣传殡改政策,切实转变传统观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专栏、发放明白纸、标语口号、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让农村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特别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殡改政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群众做出榜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殡改政策、自觉执行殡改政策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殡改执法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殡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殡改督察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殡改工作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及时有效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树立“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服务赢得良好的信誉,解决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仪容端庄的规范行为。努力做到询问有回答声、误会有解释声、过失有道歉声、要求有答复声,使群众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服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服务程序上,尽力满足群众需要,接尸时间、行车路线、出丧送葬等方面做到准确及时等。
  
  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仍然是核心内容。我认为重点有3项工作。第一,结合新农村建设来推动农村殡葬改革。新农村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就是乡风文明,这句话就与殡改有直接联系。如果乡村都乱埋乱葬还谈什么乡风文明?所以我们对新农村建设与殡葬改革的必然联系要有机遇感和紧迫感,要从上到下提高重视程度,更要抓住机遇,力促殡葬改革。第二,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十一五”规划讲到的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都是殡改的初衷和任务。所以我们应该总结各种经验,多方面地去探索骨灰处理的多样化,更好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据我了解,目前除了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外,又有了创新。比如延边就实行吹灰葬,用嘴把骨灰吹飞,意喻着升天,既满足了丧属对亲人的美好祝愿,又节约了土地,保护了环境。第三,要推动生态墓地建设。虽然我们提出了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即不留骨灰,但在一个时期内,公墓还是要存在的。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要把公墓建成生态型的。我提出过要把公墓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化、艺术性的,能把墓地建成公园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未来城市经营性墓地怎么一个建设方法,我们也要拿出指导性的意见。具体到农村公益性墓地,我们则要想办法尽可能规范和节约占地面积。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殡葬设施、提高技术含量,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准的殡葬从业队伍。

殡葬改革具体内容

  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的方针是必须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在暂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土葬用地,以乡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改革旧的殡葬礼俗,改革的目的是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收送挽幛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2014年4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北京市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其中明确要求单人或双人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云南进行殡葬改革,明确要求干部墓穴不超1平米。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如果干部们死后依旧可以保持清廉,无疑是一项德政。
  希望采纳
  
  清明时节,网络上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这段“顺口溜”是人们对殡葬业暴利积怨的一种写照。
  国家推行殡葬改革多年,要求各地积极改进土葬、坚持推行火葬,并且提倡文明祭扫。但是虽然改革的口号一喊喊了那么多年,但始终无法在民间得到贯彻。人们大多认为,殡葬改革多年来鲜有成效,是因为政府,乃至国家的调控不够。但实际上殡葬改革在民间遇到的阻碍更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面对死亡的心理因素。
  中国古时候就有“厚养薄葬”的说法,提倡善待生者,并让逝者安息。但发展到近现代的民间,“厚养薄葬”的传统已遭到摒弃。民间在祭扫上的大手笔,反映的是与之相反的“重殓重葬”,认为在殡葬上花费越多,才越能够显示出对逝去之人的悼念。
  民间对殡葬事宜“重殓重葬”的认同,有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攀比心理作祟的表现。相互攀比在殡葬花费上的多少,高人一筹的在面子上过得去,同时也稍微心安。07年有报道广州市内一家殡仪馆推出“凯迪拉克运尸”的服务,虽然听起来荒谬,但仍然有人们前赴后继地买单。随着殡葬排场的愈发隆重,殡葬种类也随之日益增多,用途也日益广泛,这与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密不可分的。
  现今“殡葬天价”肆虐的情况,应当归功于殡葬业垄断、殡葬业经营者过度牟取暴利。但就像在每一个殡仪馆里可以看到的,所提供的殡葬用品都是可选择的。也就是说,虽然殡葬业的暴利现象是经营者单方提高价格造成的,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结果。人们对于殡葬用品的“慷慨”甚至于盲目,也是影响殡葬改革无法推行的一个阻力。
  前不久,湖南籍作家张一一在网上呼吁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把清明节的祭扫活动定义为一场“烧钱秀”,在这里看来实际上不无道卧龙公墓理。清明祭扫确实助长了一些民间封建迷信风气,而且容易影响环保的实行。但作为一个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能够表达民间对于先人的哀思和悼念,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节日,而是一个对于保存民族文化的关键所在。
  对于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的建议固然不可取。要真正落实殡葬改革,不仅仅要对殡葬用品、服务生产方进行规范,更应该引导人们的心理上进行一些改变。只有也把人们心理也向文明祭扫方向引导,才能够真正贯彻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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