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安葬,关于回民安葬的详细介绍

参加回民葬礼怎样穿着

  一般回族人的葬礼是不会请外族人来的。
  首先就是不是很愿意被外族人看。
  再有就是一般都是人咽气之后很快就下葬了的。基本都是当天 或者第二天。说白了通知别人也不现实。
  
  如果已经让你去了那就和所有民族一样的。你又不懂,别瞎琢磨,反倒容易有差错。就穿黑色就行了。
  
  食用油和面粉,各十公斤就可以了。

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由于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各民族在丧葬习惯上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对世界的看法。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遵循伊斯兰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的丧葬习俗。本文试就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两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回族的丧葬习俗及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谈谈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问题的规定。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宝云岭墓园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总的说来,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思亲园陵园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薄葬。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尤其对那些老清颐园公墓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他们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都能以比较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3.土葬。土葬是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古兰经》晓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35∶11)穆斯林认为,人类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回归到无初。人从泥土而来,死后人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净的事。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这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复命归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
  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左右,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向)。如果坟地是在土质松软的地带,就只挖一个长方形墓坑,长宽深度如前所述。然后用土坯、石块之类垒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盖,墓内禁用经火烧之物,如砖、陶、石灰等,墓门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简易标志以资识别。伊斯兰教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一个个简简单单,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树立了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这一点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贵、华丽之风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在当前一些地方随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坟造墓的风气日甚的情况下,回族穆斯林简葬、薄葬的良好风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关于回族葬礼的情况,我们再来简单介绍一下,有人说穆斯林的葬礼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葬礼,这一点并不为过。当一位穆斯林(无论男女、贫富)去世后,其亲友和周围的穆斯林都要为他(她)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者那则)。一来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别;二来以此引起活着的人对人生的警觉并加以思考。其程序是这样的,在葬礼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专人用清洁的水为亡者洗涤周身(“着水”),洗毕用白布(“克番”)将遗体包裹,放在葬礼现场。同时,参加葬礼的人也要有大小净,所穿衣服鞋袜干净,否则,会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不恭,也不能参加葬礼。然后由清真寺的阿訇带领全体穆斯林举行葬礼仪式。在简短的仪式上,要念赞主、赞圣词,
  
  《古兰经》说:我们属于真主,我们终将回到他那里去。
  穆斯林认为生在世上,是为了接受真主的考验,为世人作见证;
  而死后,必定要获取生前所作所为的报偿!
  
  因此,虔诚的穆斯林,一般都有极强的自我约束力,也能够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人的生老病死!
  
  穆斯林死后无论男女,应当为其沐浴净身,裹穿尸布,然后进行土葬;
  而对于优烈士品级的亡者,则不用沐浴,直接同其血衣一起埋葬,入土为安。
  
  摘自:“穆斯林的葬礼”--月落
  穆斯林葬礼主张速葬。葬礼上,要宰羊、宰鸡酬谢阿訇和亲朋好友。死者要躺在”旱托”上,接受最后的洗礼。
  最合法的洗亡人的人,应当是死者的至亲,或者是有道德的人--坚守斋、拜,信仰虔诚的穆斯林,因为他们能够为死者隐恶扬善。祈祷,然后冲洗。先做“小净”:洗脸、两肘、和双脚。然后“大净”:先用肥皂水从头到脚冲淋一遍,然后洗头,洗全身。
  把死者抬到铺好“卧单”的床上,在头上撒上麝香,在额头、鼻尖、双手、双膝、双腿上撒上冰片--一个穆斯林在叩拜真主时着地的地方。
  穿葬衣“克番”/“卧单”。六尺的大“卧单”和四尺的小“卧单”包裹着死者的身体,“批拉罕”从两肩一直漫过膝盖,“围腰”护着死者的胸腹,护心“堵瓦”放在死者的胸口,
  尸体要头朝正北,脸朝着西方——圣地麦加的方向。
  穆斯林的葬礼隆重、庄严而简朴,没有丝毫的浮华。它是为亡人举行的一次共祈,是穆斯林的“法雷则·其法耶”——副主命,每个人都有为亡人举行葬礼的义务,至少要有一个人履行了这项义务,别人才能卸去责任。葬礼和平常的礼拜不同,它没有鞠躬和叩头,只有站立和祈祷。没有音乐。穆斯林的祈祷不需要任何音乐来伴奏,它是对真主没有任何扰动的静默,它以特殊的形式而永垂不替,以庄严的站立去感觉真主的真实存在,去沉思他的伟大、光荣和慈爱。它是忠实的灵魂对于真主的无限崇敬,是每个人衷心情感的倾泻,是为了全体穆斯林包括亡故的人而向真主发出的切望于将来的吁请。参加葬礼的穆斯林必须是洁净的,而且必须是男性。
  试坑,穆斯林向亡人最后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墓穴的大小容得下亡人的遗体吗?底部平整吗?为了让亡人舒适地长眠,他的亲人要以自己的身体先试一试。尽这项义务的,只有亡人的至亲,或者是儿子,或者是兄弟。
  穆斯林没有任何祭品,没有食物,也没有花圈,只有一束圣洁的香和熟记在妈妈心中的经文

回族的丧葬礼节有哪些?应该注意什么?

  回族人的丧葬按伊斯兰教规施行土葬。一般晨亡午葬,午亡次日晨葬,葬礼简朴,停尸最多不超过三天。 回族人的丧葬仪式具有浓厚的伊斯兰风情,要洗“埋体”(遗体)、穿“开凡”、站“哲那在”(意为祈祷)。行土葬,倡速葬、薄葬,无论男女贵贱,一律公葬,不用棺木。 人死后蒙盖白布,在家停尸,头北脚南面西。也有停尸等待远方直系亲属的,但停尸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出葬之前要“着水”(由与亡人性别相同的人用净水洗尸)。洗后用写有经文的白布裹尸,有条件者在亡人口内、额头、手脚等处放上冰片、麝香。然后将死者放入“塔布匣子”(寺院里公用的抬尸木架),由死者亲友抬至清真寺内,阿訇率领送葬者举行“站礼”仪式(人们面西对着塔布匣子,由阿訇诵经,祈求真主宽恕死者安息)。礼毕,即抬往墓地。坟坑深约米,直坑西壁再挖一个偏洞,上圆下方,高约米,长可容体。尸体头北脚南面西放在内,用土块封闭洞口。然后动土填平直坑,地面堆成鱼脊背形坟堆。入葬时阿訇诵经,亲属不许啼哭,已婚妇女不许进坟地,妻子也不得扶灵送葬。 安葬后的第七天,头七、二七、三七、月斋、四十天、百日、周年等忌日,都要在家念“索儿”(请阿訇诵经)。每逢“主麻”(教民聚礼日)、古尔邦节、肉孜节,亲人在清真寺参加礼拜后都要去坟地,悼念亡人,叫做“上坟”。老年人亡故后还有请阿訇“走坟”(每天去坟地诵经)、“守坟”诵经祈祷40天或100天的习俗。

回族的葬礼三个步骤

  按照伊斯兰教办理丧事主要有四个步骤:“洗、包、站、埋”是回民丧葬的四道程序,被穆斯林称为“四项副天命”。
  
  在人临死前的弥留之际,近亲属要在枕旁默念“克里麦,团依拜”的经语。停止呼吸后,亲人要顺其肢体,合其眼睛,闭其齿口,整理容发,理展四肢,用一块干净宽白布盖住亡人全身,放置在宽敞通风的地方,按伊斯兰教经典规定“三日必葬,葬必从俭”,外族、未洗浴者不许看亡者尸体。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披孝,不烧纸祭奠。葬埋程序大体有备殓、浴礼、殡礼、埋葬、坟墓五个方面。  (备殓) 裹亡人的白布殓衣称“克番”(阿拉伯语译音)。男人殓服3件,大殓(俗称大卧单)等长如身,上下长出7寸,宽4.05(俗称小卧单)等长如身,不留余地,宽也是4.05尺;衬衣上至肩头,下至踝骨,肩头开缝,宽约1.2至1.3尺,另加帽子1顶。妇女殓服5件,除3件与男子相同外,另加裹胸及包头各1件,一般为白平布3尺左右。   (浴礼)也就是洗礼,由三人承担,洗的顺序为先净下身,后洗头、面部,再从上到下,先右后左,洗遍全身,用两块浴巾分别擦试上身和下身。然后将亡人移至早已准备好的克番布单上,一层一层包裹好,用白布带系腰,扎紧头和脚,浴礼就此完成。   (殡礼) 浴礼毕后,将死者装入埋尼体(尸体)的大木匣子,头北脚南置于安静的室内或庭院的洁净处,参加殡葬的人都要沐浴净身,着清洁衣服,殡礼为举意、抬手、大攒,不鞠躬,不叩头,不跪坐,大攒4次,向左右说“三里阿木”,殡礼即成。   (埋葬) 三日必葬,葬不择时,实行土葬。人葬时将亡人托出木匣,“搭铺”放入墓穴。坟取子午向,阿訇等跪坟北头,送殡者跪在南头诵经,然后埋葬。人死后七天、四十天、双月、百天和周年祭祀,都要请阿訇诵经、走坟,还用烫面炸油香(油饼)送亲友,表示感谢。   (坟墓) 墓穴取南北向,长方型,一般深5尺多,最深不超过1丈,长6尺,宽3尺。掘成后,又依穴内东壁高1尺处另挖穿堂,长5尺多,宽3.5尺,高2尺,下平上拱,其北端留土台作假枕,入葬尸体放于穿堂内,用土坯封口,然后填土堆成拱形墓冢。

回族的葬礼怎么办的呀

  在回族的风俗习惯中,最有民族特点的当属具有浓厚伊斯兰风情的丧葬仪式。回族实行土葬,反对火葬。实行速葬,一般埋葬不隔夜,早亡晚葬。夜亡早送,若子女亲人在外,临终前有遗嘱时,可以等一二天,但不得超过三天以上,以免尸体腐烂、发臭。回族人不用棺本。
  回族有自己坟场,不去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场里埋葬。殇葬仪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穆斯林病势垂危或昏厥之际,由守卫身旁之亲属或阿訇提示,教病人念“凯里麦”(清真语),即提醒用阿语朗诵。
  2.病人既终,使其安位,整好尸体,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西(为使病人不忘穆斯林之天命枣永远朝向圣殿克尔白),用洁净的白布单子覆盖在亡人身上。
  3.备殓。丧主购来白细布3.6丈,作为亡人之殓服,又称:“开凡”。男亡人“开凡”有三件:大殓、小殓、“布拉罕”。女亡人“开凡有四件:大殓、小殓、“亵衣”和裹胸。
  4.净身。
  5.命穿圹,即打墓。
  6.殡礼。族众代亡人拜主,仪式庄严隆重。一般在清真寺内礼拜殿前举行。
  7.送葬及入窆。回族送葬、禁止鼓乐、纸人、纸马等,妇女不得前往墓地。
  8.既葬。表家要在亲人亡故之所礼拜诵经,此为初葬亡祀。在亲人亡故之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3年之日,丧家要请来阿訇诵经,走坟,以寄哀思和慰祝亲灵。
  
  回族丧葬习俗:
  
  葬礼有下述主要程序:
  
  转香:由7-9人手持经香转63转,此为圣人的岁数,以示纪念圣人。
  
  洗“默衣体”。阿訇在门外念《古兰经》,由3-4人戴白布手套,用铜壶盛清水或皂角水冲洗。洗毕用布将水拭干,然后用白布包裹,男子3层,女子5层,男人戴白帽,女子戴盖头,包好后即放入经匣,抬至清真寺。
  
  行“者那则”,即殡礼,又称站拜,即悼念亡人。
  转“依斯科”,即用钱替亡人赎罪、赎斋拜。
  送葬:回族素有主动助丧的传统,参加送葬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争扛经匣,以多扛为幸。
  下葬:无柜土葬,不用任何殉葬品。
  入葬后将经匣抬回清真寺存放。丧期不待客,葬后3日又请阿訇到坟上念经,并做油香传送亲友。
  
  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无常”是阿拉伯语,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波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如泉州现在就把逝世称为“归真”。回民无论怎么说逝世,都忌说“死了”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因为伊斯兰教把离开人世当作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它理解为“嘎来布”(即肉体)的消失和“罗罕”(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终结。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中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死了”。
  
  回民实行土葬,忌火葬。传说土葬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土上造成,“无常”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人“无常”在哪里就埋在哪里。而且主张“三日必葬”,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而导致尸体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回族群众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在内,他们习惯土葬,忌火葬。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人“无常”后忌火葬的习俗。
  
  回族还忌设灵位,忌送花圈幛联等。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货。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回族风情》)
  
  联系当地清真寺
  
  一般是三天下葬。不备棺材,沐浴,裹白布,浅坟,长形坟,脚朝麦加。先进清真寺,阿訇念经,由抬尸匣抬到墓地,入葬,站者那则(脱鞋或不脱鞋,看教派)。
  
  回族不像汉族,要放好几天,看人是什么时候口患的,晚上的话,基本都是第二天再送人.早晨,抬着埋提到清真寺,寺上有阿訇给埋提换水,1点半,上寺,等从寺上下来,家里人把埋提从换水房抬出来,.给埋提抓费达,然后就往坟上走,,基本就这样了,可能中间还有点别的,但是都差不多.
  
  不知道或者不了解细节的,不要乱说,误导不懂的人!

回族的葬礼是怎么样的?

  回族在人逝世后,一般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了。“无常”是回族穆斯林的汉语专用语,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阿拉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但无论怎样称呼,都忌说“死”这个词。
  
  四川回族的丧葬礼俗,与国内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基本相同。都随同伊斯兰教的规定,主张土葬、速葬、薄葬。回族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由真主造化,真主掌握,人来源于真主,“无常”(死亡)后也归于真主。因此,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将死视为“归真”(即归顺真主),四川大部分地区回族人逝世后称:“无常”。凉山地区称“归真”或“归回”(回到原处之意),将死者遗体称为“买提”或“买月提”,认为人死是真主前定的,是真主要死者到他那里去。回族病危之际,家属要请阿訇来念“讨白”,为死者忏悔,告诉他真主在呼唤你,让你去,你就放心的去,求真主收留死者。同时,邻里、朋友、亲戚如与病人过去有过结,此时也要向其讲明原情,消除误会,愉快了结往日不愉快之事,向病人要“口唤”。四川凉山地区回族,在病人弥留之际,在旁守候的人须为之提点:要他(她)记住穆斯林信仰的核心———《清真言》。解放前,老人临终时,若无人“提点”,孝子要当众认错,并受罚赎。[6]此外,病人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嬉笑吵闹。人去世后,家人马上分头行动,一些人将其口、眼闭合,换上洁净衣服,一些人去向朋友、亲属报丧,一些人到墓地修好的墓前去开窑门(即将封好的墓门打开),一些人到清真寺去抬“水床”,———称“停床”。死者放上“水床”要头顶北,足朝南,面向西。放上“水床”后就要挂“孝幔”,“孝幔”由布做成,中间为白色,两边为绿色,上面写有经文。过去,成都地区回族,人去世后,居住平房较宽的,一般停放在自家堂屋中干净的草席上。亡人身旁铺草或草席,孝子跪于其上。亲友与孝子的双手平展,相互抚摸一下,然后各自双手抹脸一下,谓之“攥手”(表示哀悼之意)。[7]回族如果在医院去世,就将死者停放清真寺,如在家中去世,就停放在家里。现在一般都将“买提”抬到清真寺停放。买提“停放期间要由家人、朋友守护,不许猫、狗之类的动物接近死者。回族提倡速葬,据传穆罕默德曾要求人们“快料理亡者,不要拘留他在家。”另外,《布哈里圣训实录》里有“论迅速抬走盛尸床”的记载:“圣人说:‘抬上盛尸床后,你们当快走如若亡人是善良的仆人,你们会很快地抬着他见到善行的结果。如若亡人是卑劣的仆人,你们会从肩上迅速地把恶人扔下去。’”[8]因此,回族如果早上去世,那下午就埋,如果下午或晚上去世,第二天一早埋。总之埋得越早越好,不能超过三天,认为如果时间拖长,那就有伤死者,使死者入土时不得安宁。另外四川回族认为如果死在“潘闪日”(星期四),抬在“主麻日”(星期五)是最吉利的,同时认为死者在斋月里去世是一件幸事,因为此时天堂的大门是敞开的,人死后可直接进入天堂。一般来说,回族对年迈或病危的人很早就为其准备后事,根据病情提前通知在外的儿女或远方的亲属,以使其见“活面”。
  
  回族人逝世后的葬礼,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大都一致。四川回族在长期的继承与发展中,其丧葬程序大致分为五个部分,即停“买提”,给死者冲洗(一些地方称为“行水”或“着水”),为死者穿“克凡”、行站礼、下葬(一些地方称为“下况”)。
  
  (一)停“买提”
  
  回族人停止吸呼后,在身旁的亲人或阿訇,要即瞑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理其发须,置“埋体”于水床,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不能停在伙房。停“埋体”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家境贫寒者,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将“埋体”置于上。停“买提”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在尸体上要覆盖一洁净的白布单,同时要从直系亲属中推选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做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开支等工作。另外,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在凉山地区亦称“守夜”,“坐夜”者要求要洗大净,不能睡觉,忌大声喧哗,忌玩赌、打扑克。(但现在情况已有变化,年轻人也打麻将、玩扑克)。
  
  (二)给亡人冲洗
  
  有的地方称“行水”或“着水”。即为死者沐浴净身。“行水”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水床或洗干净的门板。回族人给亡人洗浴,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男的无常后,要请本地男告姆或近亲为其“行水”,女的无常后,请本地女告姆或亲属中的老年或中年妇女为其“行水”。沐浴时所用的水是皂角水和清水,先把皂角捶烂后熬在水里,将皂角用纱布沥去后,把水装在三箱壶里。“行水”,一般是三人承担,成都地区、米易县等一般是二人,无论是三人或是两人都必须自做大净后才能担任。洗的方法:先将买提放在水床上,用白布将羞体遮盖好,一人灌水,一人淋水,一人洗(亦称“着骨”),洗的人戴上手套(一副洗上身用,一副洗下身用),按“大净程序”进行,淋水的人顺着洗的人手移动冲洗。行水的人非常仔细,忌讳翻来覆去的洗,先洗被污染的部分,洗下身时必须在遮盖布下面冲洗。
  
  (三)穿“克凡”
  
  给亡人冲洗完后,要给亡人穿“克凡”(亦称“克番”、“卡番”)。据说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逝世时,只用三块白布裹身。因此,四川回族“无常”后都不穿殓衣,也不用殉葬品,只用白布裹身。他们去世后,亲属要买三丈白布(不用丝绸之类的料子,而用普通棉布)做成大卧单,小卧单,皮那哈,手套。男三件,女五件,接统一规定缝制,第一块即大卧单约长7至8市尺,宽4尺;第二块即小卧单长约5至4尺,宽4尺;第三块即皮那哈长5尺,宽2尺。女的增加一条裹胸的布,长4尺,宽1尺和一块头布。布上要洒些冰片、樟脑、红花等,以防腐驱虫。裹的方法是,将大卧单铺开、小卧单放在大卧单上面,撒上香水、药物,将亡者平放布上,把皮那哈紧贴买提,抽去遮盖布,把遗体包好即可。凉山州和米易县等地回民,还要用7颗麦粒,(木逼里),由阿訇或师傅将每粒分别用棉花包裹,每包一颗要念一段经文,放入洁净的小盘内。死者用“克凡”包裹后,每颗沾少量的蜂蜜分别放入死者的七窍,即每个耳门放一颗,嘴上放三颗,两个鼻孔一边一颗。[9]
  
  (四)行站礼
  
  即向亡者举行告别仪式。又称站“折纳则”或“折那孜”。这是阿拉伯语djanazah的音译,意为“殡礼”。将冲洗干净的遗体放入“塔补堤”(俗称讨白匣子,此匣子形同汉族的棺材,用木头做成,长方形,两头是整齐的,写有经文,匣子为回族公用,一个清真寺一个)。匣子上铺一张“窕曼”四周围着绿色的布,叫“围子”。此匣子放在一个固定的架子上,由四人抬。匣子放好后,由送殡的回族男子排班站立向遗体举行告别仪式。参加站礼的人都要淋浴,表示对亡者的尊敬。仪式由阿訇主持,率众念“宰那惹”,经文的大意是:“真主啊,你是亡人的主宰,你创造了他,供养了他,指引了他,今天你又收回了他的生命。你深知他的言行,我们为他向你求情,求你宽恕他的罪过。”或者是:求主饶恕活着的人和去世了的人以及外出的人和老年人,儿童,妇女,男人。并求主使活着的人活在伊斯亮目上,死去的人死在伊马尼上。念完“宰那惹”后,人们拖手向右肩说“色兰”,作“杜阿”,站礼即结束。站礼上不鞠躬,不叩头,站礼一般不在日出或日落进行。
  
  (五)下葬。
  
  亦即殡埋,在四川一些地方称为“下况”。殡埋不用砖石结构,而用土葬的办法。四川回族人无常后,出殡前阿訇带着《古兰经》先到墓地,出殡队伍是男站前,女站后,亡者亲属由人搀扶,边走边哭,哭诉亡者生前的美德和好处。回族很团结,如遇回族去世,邻居、朋友、同事都要沐浴后前来帮忙和送葬,人们不为亡人送挽联、花圈,送葬时不放鞭炮,每人手里都拿着三柱香,香不是敬亡人,而益于空气清新和环境卫生。回族男子都要争着为死者抬匣子,由四人轮换抬,亡者抬到墓地后,下葬前,先由一人钻到墓地里去,在基中四周撒上红花、籽土、雄黄等一些防虫的药,用窕曼将墓的口子遮住,外面的人将亡者从匣子里抬出,把他放在墓的门口,由先钻进墓地的人和外面的人慢慢地将亡者送进去,放平后把捆好的大卧单、小卧单打开,把脸露出来,头北、足南、面西,然后从死者身上爬出来,用一块石板将墓门封好,封好墓门后死者亲属开始掺土,凡亲属都要掺三把土。这时阿訇在一旁开始敬诵《古兰经》,念完经后亡者亲属将炸好的下土油香发经阿訇和帮忙的人,人们在墓地上吃,不带走。至此,葬礼就算结束。
  
  回族人的坟墓都是南北方向。坟坑的制作,大致为二种,一种是选向阳、干燥、土质坚硬的山地,先挖一个长、宽、深均约2—2 5米的直坑(俗称明堂、明塘),从明塘底部向北方或明塘西壁再挖一长2 2米,宽70公分,高约1—1 5米的穹形墓穴即成,俗称“窑子”(“热合提”)这在四川的凉山、攀枝花、阿坝等地较多,和西北回民的坟坑制作大体一致。一种是在土质疏松,无法挖“窑子”的地方,挖一个长约2米,宽约70公分,深约1 5米左右的长方形直坑。墓穴内四周用石板墙或石条,石板上预先刻上或临时写上“读哇”(《古兰经》文),上用石板或石条盖或木板,回族俗称“沙弥”。(凉山地区称为“埋灶儿)盐边县称“买摘儿”。这在四川的成都地区、绵阳地区、重庆等地较多。墓穴的制作一般要几天时间,因此,四川回族在病人垂危时,就得动工,急病和意外死亡者,来不及挖窑的就要向挖好未用的人家借用。在城区清真寺,长期雇人统一挖出备用“窑子”和“沙弥”,丧家向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办理手续后,便可启用。
  
  在四川回族的丧葬习俗中,还有“遭人命”的习俗。如凉山地区,解放前,部份平素受虐待的老人、妇女病死或自杀后,[10]“尸亲”(男者家族,女者娘家)便要邀集远近亲族,骑马、坐轿,涌到丧家“遭人命”:将忤逆父母或虐待妻子者抓来当众罚跪(有的还要将其裤脚卷起,跪在瓦渣子上),任由尸亲训斥,如稍反抗,便导致严重后果,经人周旋后,最终以多抽“伊斯卡堤”[11]多开“孝帕”[11]并承担尸亲往返和马费等费用了结。解放后,该习俗已彻底废除,虐待他人的行为,均依法惩制。
  
  此外,四川回族无常后要举行搭救亡人的纪念活动,一是衣物,生活用品等,除家属自留一部份作纪念外,亦施散给亲友或贫穷人继续使用,以此表示对亡人的怀念。(成都地区称“作念”)[12]二是从亡人无常埋葬后,回族人对已故亲人一般要做三日、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周年,每到开斋节,一般要给已故亲人“走坟”以表达对亡者的哀思。在这些日子里,丧家亲属要请阿訇念经、请客,走坟。请阿訇念经可请到坟上去念,也可请到家里念,要给念经的人散也贴。请客是请阿訇、亲属和亡者无常时前来帮忙的人,丧家要宰羊、宰牛、宰鸡,炸油香,请他们来吃油香。走坟时要先淋浴,到清真寺礼拜,并丢了“飞点钱”后才出发。在坟上不摆供品,点上一些香即可。平时亲属凡梦到死者或死者生日、忌日时,都要在主麻日到清真寺为死者传茶,传茶时拿油香、水果、糕点等。
  
  三、四川回族丧葬习俗的特点
  
  四川回族,无论是在小聚居区,还是回汉、彝、羌、藏杂居区,其丧葬习俗,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这是所有穆斯林遵从的丧葬方式,这一点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形成的。《古兰经》认为,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用泥土创造的,人死后只有归还泥土,然后才能从泥土中“复活”。有“得土为安”和“入土为安”之说。纵观四川回族丧葬方式的整个程序,它不用棺椁,只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完全是“以身归土”,充分说明回族实行土葬。同时,回族认为,火刑是安拉使用和掌管的权力,一般人不能使用,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地狱就是火狱,因此,回族忌火葬,回族穆斯林死后坚决反对火化。
  
  第二主张薄葬。四川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主张厚养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办丧事时,一不用棺,二只用三丈普通白布缠身,亲友、家属一般只戴一顶白孝帽。不允许有任何殉葬品,不设灵堂,不摆祭品,不奏哀乐(其它娱乐一律停止)、不化纸钱;亲属不披麻戴孝、不戴纸花、青纱、不向死者叩头;亲友吊唁,不送花圈、祭帐、挽联、不吃丧家的饭;安埋不择日期,不看地脉,不放鞭炮。对坟墓的构筑,不求豪华壮丽,不许造高大的坟墓。充分体现了回族崇尚节俭,主张薄葬的特点,这种优良的传统和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三主张速葬。四川回族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都是“早死晚埋”,晚上死的次日埋,不在家中久留,不能超过三天,他们认为,时间太长有伤亡人尸体,使之不能入土为安。当然,也有极个别特殊情况在第四天埋的。经济有困难的,多由亲友资助,无依无靠者,由清真寺舍给“窑子”和“克凡”,按规定的时日安埋,使之及早入土。诚如清代回族著名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13]这种作法,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都是极其科学的。
  
  第四主张一律平等。四川回族在丧事处理上,无论男人与妇女、长辈与晚辈、贫者与富人、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小儿,都无贫富贵贼,大小之区别,一律平等。都按丧葬程序,用水冲洗,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抬到墓地安埋,享有同样大小的墓穴。墓内同样没有任何陪葬品,显示出教门内皆兄弟,真主面前人人平等,穆斯林内部无高低,贵贱之分。正如冯今先生说:“无论亡人生前贫富和社会地位高低都用同样规格尺寸的“开番”(裹尸布),都埋葬在同样大小的墓穴,都不允许用任何物品作陪葬,都须举行同样程序的殡礼。”[14]
  
  第五,体现出互帮互助的精神。伊斯兰教义规定:穆斯林有埋葬亡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有为亡人举行葬礼的义务,至少要有一个人履行了这项义务,别人才能卸去责任。如果遇到鳏、寡、孤独者或家在外地而当地又无依无靠之人,以及死者家中确有困难的人,回族群众都能给予帮助,清真寺也为其料理后事,一般说,如果一个穆斯林不幸无常后,他的同胞都会主动前来为他(她)送行,哪怕他(她)是一个饿死路边的乞丐,也会有人把他(她)埋葬。在四川,邻近回民,听到谁人“无常”后,都自做大净,主动帮忙,尤其在农村,谁家死了人,安葬时,同村青壮年几乎全部出动,以能多抬一肩为荣,且不要分文报酬。回、汉、彝、藏、羌等杂居地方,彝、藏、羌同胞亦参加回族葬礼。此种“一家有事百家忧”的团结互助精神,在回族丧葬习俗中依然保持。
  
  第六,有共同的公共墓地。在四川,凡回族聚居的地方,都有回民公共墓地,以安葬回民死者。解放前,四川各地回民,都由清真寺或各姓回民购置土地为公墓,也有施舍墓地的。建国后,人民政府为尊重回民风俗习惯,划拨有土地为回民共同的墓地并予以保护。如成都回族公墓在外北凤凰山,重庆回族公墓在黄泥坳,西昌市回族公墓在环城西山等。
  
  四川回族的丧葬习俗,从程序上看,与全国回族大致一样,但在解放前后和一些具体细节上,包括墓穴制作,纪念亡人的活动上又有别于其它地方。丧事处理上,虽有其节约、俭朴的一面,但年青人也不同程度带来一些外民族的丧葬习俗,认为死了人要搞热闹点,讲排场,比汽车、花圈、挽联多少等,个别地区农村回民墓地,一般都由乡村干部现场指定界限,未交任何书面证件,近年来也都有纠纷,影响民族团结。这些都是其不足的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以助于回民丧葬习俗的进一步传承。

回民下葬为什么要缠白布?

  白布裹尸是宗教圣洁的表示。
  
  回族丧葬习俗的历史传承
  回族主要是13世纪前后由中亚、中东一带迁徙至我国的各族穆斯林形成的民族。在形成前,他们作为穆斯林,在丧葬方面实行着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回族形成后,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已变成回族的丧葬习俗,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坚持、完善,形成了全民族共同遵守的丧葬习俗。回族先人宛葛思相传是来中国传播伊斯兰教的四个阿拉伯人之一,“无常”于中国,葬广州城外流花桥畔,俗称“回回坟”,其墓碑谓建于唐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据陈垣考证,应为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此地回民至今仍保护着宛葛思的墓。
  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详细记载,回回按照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习俗丧葬。“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拧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殓,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瘗之,或闻有至瘗所,脱去其棺,赤身葬于穴,以尸面朝西。”周密记载的回族先人的丧葬习俗,有许多不准确和谬误之处,如回回穆斯林死后着水,洗涤周身,其中要漱口,洗净鼻涕,但并不是“荡涤肠胃”。
  另外,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穆斯林亡后一律不用棺,而用塔木匣子抬尸。可见周密只看到表面,不懂回族先人丧葬习俗的实质内容,把穆斯林用的塔木匣子误写为“棺”;把穆斯林用白布缠身,误写为用“布作囊”等。尽管如此,从周密记载“大铜瓶自口灌水”、“自顶至踵净洗”以及用布缠身等习俗中可以看出,当时穆斯林使用汤瓶灌水洗尸,给亡者“着水”,用白布缠身,用塔木匣子抬尸送葬,和现在的回族丧葬习俗是一致的。
  
  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人应该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走,所以人死了之后就洗干净,然后裹上白布,以示圣洁。
  
  宗教信仰
  
  这个是伊斯兰民族的习惯,缘于《古兰经》上面,你可以看一下,就明白了,三言两语跟你也说不清楚!

回民出殡大全

  全世界穆斯林社会对丧葬都遵循以下基本过程:(一)、一个人停止了呼吸,并且获得了死亡的确认,首先帮助他把双眼闭上,用手巾把他的下巴托起合上嘴。 然后帮助他脱去平常的衣服,把身体放平,双腿顺直,用白布把尸体盖上。(二)、及时通知家属和亲友,说话要注意用词和语气,避免给亲人一次精神震惊。发通告者,要表示深切同情和哀思,提醒人们这是真主的意欲,不论什么原因死亡,都应当表现平静,耐心地接受无可挽回的事实,祈求真主饶恕他生前的罪过。(三)、亡人在停尸房安静地躺着,他是在等待尽快安葬,禁止喧哗。 家属和亲友应当为他的后事研究最佳方案,因为尽快速葬是伊斯兰的法规。(四)、在计划和料理安葬期间,家属们应当为接待客人做些准备,例如这几天的饮食和外地来客的食宿。 需要有一位丧葬经理担任总指挥,一切都有条不紊,分工合作,按部就班,人多而不慌乱。 其余的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可在枝节问题上争论不休。(五)、根据伊斯兰的法制规定,对死者的安葬有四件大事:用水净身、穿上包裹尸体的白布(克凡)、为亡者举行站礼(哲那者)和入土为安最后埋葬。(六)、给亡人净身最好是亲近的人,一般男性洗男子,女性洗女子,但是配偶或子女可以不受限制。 如果亲近的人不知怎样洗死人,可以请人代理,洗尸者必须是敬畏真主的虔诚穆斯林,人品可靠,受人尊敬。(七)、洗净身体之后,用白布裹尸体,有传统规定的方式,男性用布三块,女性用布五片,严密裹紧。(八)、为死者的站礼,可以在清真寺中举行,也可以在其它地方举行,如家中或空旷的地方。 (九)、站礼时,死者身上有遮盖,安放在前,众人面向克尔白,仪式由一人领导。 参加站礼仪式的人,类同于礼拜,但只站立而无鞠躬和跪叩。(十)、站礼中,领导仪式的人向真主祈祷,内容有赞颂真主和穆圣及其家属,也向真主祈求恕饶和恩赐亡故者和所有活着的人。 这些都是传统的念词。(十一)、站礼仪式之后,尸体应当立即运往墓地安葬。 跟随送葬的人,以沉默为高尚,送葬过程是每个人为亡者祈祷和敬意、沉思死亡意义的时刻。 克制感情,切忌嚎啕大哭。(十二)、把亡人的尸架抬到墓穴附近,轻轻把死者的身体托起,放入墓穴中,面朝克尔白方向倾斜。 与此同时,诵读祈祷经文,例如诵读《古兰经》:“我从大地创造你们,我使你们返回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复活。”(20:55)(十三)、每个参加送葬的人,都从土地上拾起一小块土,投入墓穴中,口诵同样经文。 墓中禁止放置任何纪念物或陪葬品。(十四)、坟墓全部掩埋之后,继续诵读《古兰经》经文,赞颂真主,并且为亡者祈祷。 葬礼的全过程,都许可在尸体周围用美香,如熏香、香料或香水,如在室内、庭院和墓穴中。 伊斯兰葬礼要点有三:速葬、简葬和土葬。(十五)、在墓地的事务一切完毕之后,参加送葬的人都必须向埋入坟墓中的亡者默默道声色俩目,表示告别。 一般可以这样说:“安息在此的人们啊! 按色俩目,艾莱伊库姆。在真主意欲的时候,我们都将来到这里,与你们做伴。 祈求真主饶恕你们和我们。先知穆圣说:“如果有人归真,不要长时期保留尸体,应当尽快安葬。 在他头的方向诵读‘法谛海’,在他的脚下诵读‘黄牛章’。”每个人都难免死亡,人活一世都曾经给后人做过有益的事,值得亲友们的留恋。 亡人归真之后,子孙后代经常纪念前人,学生弟子们惦念已故老师,广大民众对逝世的领导表示怀念,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对于悼念已故的先人,世界上纪念的方式千奇百怪,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异的习俗,穆斯林允许参加非伊斯兰的葬礼,只表示理解、同情、怜悯和哀悼,但不随同他们那样的方式,例如对亡人遗像鞠躬下跪叩头、给亡灵的牌位敬香烧纸上供、到坟地里对着坟头哭诉许愿求助。在亲人离别后的定期阶段,可以举行悼念仪式,例如从坟地回来的当天夜晚、第一个“七日”、“四十日”和第一个年头,可以为亡者诵读《古兰经》寄托我们的哀思,祈求真主饶恕和援助,恩赐坟墓中的亡人和活着的亲友都安宁。 第一年里的纪念多一些,但不是伊斯兰法定的必须礼仪,世界各地都有一些传统习惯,被许可和宽容,因为亲人刚刚离开我们,感情上仍旧很密切。 一年之后,纪念可以逐渐减少,例如每五年举行一次家庭纪念活动,邀集亲友聚会,准备一些简单的饮食招待,请有学识的人讲解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和诵读《古兰经》。 纪念亡人最佳是个人行为,参加必须志愿,禁止强迫,更不许可借此因由摊派收集赞助费。 讲排场和大设宴席是错误的行为,借机会大吃大喝,甚至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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