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安葬费标准,关于公务员安葬费标准的详细介绍

2017年公务员退休后去逝安葬费怎么算?

  (一)退休(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其去世时本人的月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个月(不万安公墓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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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公务员离休干部丧葬费如何计算?

  离休干部丧葬费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固定金额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当地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6000元,那么该地区今年丧葬费就应该统一发放为18000元;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申领丧葬费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有以下几种,凡是证明材料都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当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注销身份证明。
  3、经办殡仪馆或民政处出具的火化证明或非火化区证明。
  4、社保所出具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5、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与逝者关系证明。
  【离休干部丧葬费案例】
  怀远县人民医院离休干部武继茂,于2012年1月份去逝,按照当时丧葬费补助规定该院支付了20个月的基本工资及2000元丧葬费。
  武继茂女儿于2013年9月份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反映,要求按照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予以补助40个月的基本工资,并天山陵园出示了相关文件(怀老字〔2012〕18号)。当时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未接到新的文件精神,未予办理。
  怀远县卫生局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咨询相关政策事宜,答复是,离休干部武继茂符合文件规定情况,应予以40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助。

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务员的丧葬费标准有何不同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一般是一样的标准,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教师和公务员丧葬费实际到手的钱差远了,教师低很多,政策不一样!

公务员安葬费是多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公务员死亡后有多少怃恤金和丧葬费?

  一、政策依据及补助标准1.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审批的政策依据及补助标准。政策依据:是路局社险保函[2010]5号《转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丧葬补助费标准:4000元。2.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其供养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审批的政策依据及补助标准。政策依据:是路局社险保函[2010]5号《转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抚恤金标准:6000元。在一般情况下,在职职工死亡后以上两项待遇同时申报同时审批同时支付。两项待遇共计10000元。二、支付形式以上补助由各单位工会办理,需死亡职工家属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一式两份,单位工会留存一份,另一份附上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转交给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通过银行支付到死亡职工工资卡中。 社保处回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在职职工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可以到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返还死亡职工生前个人所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定继承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是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是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是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工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返还业务后,按照省社保局拨款周期2至3个月后,法定继承人可到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返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是生前2O个月的退休金和当地平均工资三个月的丧葬费
  

公务员死后丧葬和补助金标准多少

  根据劳社部发〔2005〕(36号)文件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供参考。

公务员死后土葬丧葬费怎么算

  丧葬费领取时,必须有火化证明才可以领。没有火化证明,不可以领。
  
  一、在公务员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zhidao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公务员丧葬费赔偿标准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上述司法解释实际上只规定了一种赔偿办法内,即:定额赔偿办法,实行一次性给付赔偿。
  3、一次性赔偿丧葬费,就是按照标准确定赔偿金额。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容办法,就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
  4、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
  

公务员死后安葬费是多少啊,准确的答案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遗嘱补助。其子女和父母应当得到的补助为:子女可享受每月21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直到年满18岁。若其18岁仍在念大学,那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时间延至大学毕业。父母可分别享受每月18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直到故去。
  
  2、一次性抚恤金。发给因病去世的国家公务员遗嘱一次性抚恤金,为其20个月的基本工资。
  
  3、安葬费。按规定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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