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张家湾公益墓地

“居民区500米内拟禁建公益性公墓”,这个是根据哪个规定得出的哦?谢谢!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1]最大可安放10万份骨灰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并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倡导节地生态葬式葬法。[1]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并兼顾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规划总量为75001~100000份,二类为45001~75000份,三类24001~45000份,四类6000~24000份。在占地面积和服务人口上,一类服务人口应大于50万,占地面积为130001~200000(㎡),二类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占地面积为70001~130000(㎡),占地面积为35001~70000(㎡),服务人口为10万~30万人,四类占地面积为10000~35000(㎡),服务人口小于10万人。[1]居住区500米内禁建公墓对于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墓地建筑、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及场地等构成,其中墓地建筑包括骨灰安置墓穴建筑和骨灰安放格位建筑,骨灰安置墓穴可包括独立墓穴和合葬墓穴,骨灰安放格位建筑则包括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廊、骨灰花坛等多种形式。[1]标准还首度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1]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均严禁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1]
  
  公益性公墓地的建设 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的管理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周期为12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接纳遗体土葬。墓区内禁止建造豪华墓、宗族墓、活人墓,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墓地应当设置管理机构或聘请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区的管理和维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墓地应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收支情况须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占用地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监督、检查,由市级民政部门制定年度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林业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在公益性墓地内超面积建墓或超标准树立墓碑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公益性墓地炒卖墓穴用地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改正。 公益性墓地现处于发展阶段北京、长沙、宁波等地公益性公墓地发展的早,基本以成熟。以后各地都将大力发展公益性公墓地。 2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1] 最大可安放10万份骨灰 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并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倡导节地生态葬式葬法。[1] 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并兼顾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公益性公墓骨灰安置规划总量为75001~100000份,二类为45001~75000份,三类24001~45000份,四类6000~24000份。 在占地面积和服务人口上,一类服务人口应大于50万,占地面积为130001~200000(㎡),二类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占地面积为70001~130000(㎡),占地面积为35001~70000(㎡),服务人口为10万~30万人,四类占地面积为10000~35000(㎡),服务人口小于10万人。[1] 居住区500米内禁建公墓 对于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墓地建筑、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及场地等构成,其中墓地建筑包括骨灰安置墓穴建筑和骨灰安放格位建筑,骨灰安置墓穴可包括独立墓穴和合葬墓穴,骨灰安放格位建筑则包括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廊、骨灰花坛等多种形式。[1] 标准还首度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1]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均严禁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1]

什么叫合法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可否对外销售

  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后,属合法性公墓。可以理解为公益性公墓主动对公墓所在区县外外开展经营活动均属超范围经营行为。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九公山公墓、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塔位。炒买炒卖墓(塔)位是指单位或个人采取诱导投资盈利的方式宣传、销售墓位(塔位)并承诺高于原销售价格回购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而买卖墓位(塔位)投机牟利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条例》炒买炒卖墓(塔)位的,都得不到合法保障,并都将得到相应处罚。
  
  纵横法律网-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马晓明律师
  
  公益性公墓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北京首个城市性公益性公墓长青园骨灰林建成于2009年,位于东五环外、朝阳区黑庄户。公益性墓地现处于发展阶段,以后各地都将大力发展公益性公墓地。

什么是公益性公墓,什么是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的主体是村民委员会,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服务对象是本村村民,不得对外销售。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公益性公墓不受法律保护。
  经营性公墓的经营主体是殡葬事业单位,多为各级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所,可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营,可引入社会资本,由省民政厅审批,经营对象是城镇居民。类似与河南福寿园(www.hnzzfsy.com)这样的公墓就属于经营性公墓,可以参考。
  
  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桃峰陵园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什么是公益性公墓,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购买公益性公墓呢?

  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要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节约殡葬用地,农村公益性墓地以乡(镇)为主建设,村居协助。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一处,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墓地应当按照墓穴占地少、墓材规格小、墓碑贴地近、墓型艺术化的原则建设。单人墓穴或双人及以上合葬墓穴占地面积均不得超过2平方米。
  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不得招商引资。政府财政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捐赠形式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
  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农村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
  筹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先征得县级国土资源、规划、林业部门意见,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上报市民政部门备案。墓地建成后,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规划;
  (二)符合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具有墓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含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
  (四)有专门从事墓地管理的人员。
  农村公益性墓地筹建须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的管理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周期为12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接纳遗体土葬。墓区内禁止建造豪华墓、宗族墓、活人墓,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墓地应当设置管理机构或聘请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区的管理和维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墓地应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收支情况须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占用地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监督、检查,由市级民政部门制定年度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林业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在公益性墓地内超面积建墓或超标准树立墓碑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公益性墓地炒卖墓穴用地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改正。
  公益性墓地现处于发展阶段 北京 长沙 宁波 等地公益性公墓地 发展的早 基本以成熟
  以后各地都将大力发展公益性公墓地

什么是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公益性公墓不许对外经营、对外销售。
  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可有效解决百姓‘入土为安’的需要,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由于公益性墓地的福利本质,其价格比盈利性公墓要便宜很多,可有效缓解老百姓眼下面临的丧葬费用过高问题。
  此外,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能够对盈利性墓地形成价格压力,在平抑墓地物价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公益性墓地的开发背景
  受中国“入土为安”“有碑可祭”等传统观念影响,中国公众对墓地始终保持需求状态。但各地墓地价格持续攀升,甚至出现墓地价格超房价等现象,令许多百姓“望墓兴叹”,从而也激发了社会对于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的呼吁。
  北京首个城市性公益性公墓长青园骨灰林建成于2009年,位于东五环外、朝阳区黑庄户。公益性墓地现处于发展阶段,以后各地都将大力发展公益性公墓地。
  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性墓地
  
  你好!
  
  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公益性墓地实行筹建、验收两审制。公益性公墓不许对外经营、对外销售。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公墓陵园墓地一个多少钱

  2019年北京墓地价格表(北京陵园墓地价格表)
  
  现在墓园分经营行和公益性两种,公益性的就比较便宜,但是经营性的环境比公益性的要好一点

农村公墓是按人头收费吗?

  第一,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设定年限和收取管理费,为了方便政府管理土地,合法有效利用土地。
  第二,为了管理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杜绝违反犯罪的行为。
  第三,为了不破坏生态,做到两者合理并存。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也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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