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安葬,关于古代安葬的详细介绍

中国古代丧葬习俗有哪些

  停尸仪式
  中国的传统丧葬文化非常讲究寿终正寝的。病人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亲属们要把他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守护他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这叫做"挺丧"。
  在弥留时刻,死者须穿上寿衣。在病人临终之前,家属必须要给他沐浴更衣。在对死者进行沐浴更衣之后,亲属要马上把尸体移到灵床上。同时还要采取一些仪式,把死者的灵魂也引到灵床上去。
  同时,家里人还要在死者的嘴里放上一枚铜钱,这叫做"含口钱"。在江浙一带的农村,还流行给死人烧纸锭、锡箔之类的信物,就是"烧落地纸"。
  报丧仪式
  停柩一段时间之后,诸事准备就绪,就要选日子报丧。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报丧仪式早在周代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即使已经知道消息的亲友家,也要照例过去报丧。
  旧时北京的丧葬讣文是比较严格的。人死了以后,亲属就要把消息告诉给亲友。报丧用的讣闻,一般只写亡人生前的官衔、品级,不写亡人的履历和生平事迹。 在汉族的观念里,报丧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礼仪,更是一种和亲属家人一起分担悲痛的做法。
  招魂、送魂仪式
  死者的尸体安排就绪之后,就要举行招魂仪式。丧家在门前树起招魂幡,或者挂上魂帛。
  做‘七’仪式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近代以后,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
  吊唁仪式
  在"做七"的同时要进行吊唁仪式。唁是指亲友接到讣告后来吊丧,并慰问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要哭尸于室,对前来吊唁的人跪拜答谢并迎送如礼。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首先要布置灵堂,点燃长明灯。接下来就要举行开吊仪式。现在城市,吊唁仪式已经大大简化了,主要是遗体告别和开追悼会。
  入敛仪式
  吊唁举行完毕之后,就要对死者进行入殓仪式。 殓衣穿好后,有些地方要还要举行开光明和抿目等的活动。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这就意味着死者与世隔绝,与亲人最后一别,所以举行大殓仪式非常隆重。
  尸体、殉葬物放妥后,接着要钉棺盖,民间称为"镇钉"。镇钉一般要用七根钉子,俗称"子孙钉",据说这样能够使后代子孙兴旺发达。入殓后,雨打棺。否则,以为后代子孙会遭贫寒。入殓前后,停棺在堂,直至出殡。
  丧服仪式
  在所有的这些丧葬习俗中,丧家必须穿戴丧服。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
  出丧择日仪式
  尸体收敛之后就要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做出丧,又叫"出殡",俗称为"送葬"。停尸祭祀活动后就可以出丧安葬。在许多民族中对出丧日期都要慎重选择。出丧择日仪式甚是简单,有时只需翻翻皇历或问问"阴阳先生"即可。
  哭丧仪式
  哭丧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
  下葬仪式
  经过了初丧、哭丧、做七、送葬等仪式之后,最后的环节就是下葬了。这是死者停留在世间的最后时刻了,一般都非常郑重其事。
  下葬仪式是非常讲究和烦琐的。抬灵柩的人叫做"八仙",挖好棺材洞穴叫做"打穴"。在打穴之前还要祭祀开山,孝子要烧香点烛行开山礼。有的地方要请地仙,还要画太岁,开山的时候要避开太岁的方向,不然就是"太岁头上动土",丧家就会遭受到祸害。开山的时候要在做墓穴的地方前后打个木桩,然后让孝子在打木桩的范围内用锄头挖三下。
  最后
  民间的习俗认为,人死后的灵魂随时可能从坟墓里跑出来,跟着活人回家。所以下葬的人必须绕墓转三圈,在回家的路上也严禁回头探视。否则看见死者的灵魂在阴间的踪迹,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节哀的措施。不然的话死者的亲人不停地回头观望,总也不舍得离开,是很难劝说的。
  埋葬之后人们必须要洗手,有的还要用酒来洗。这样是表示今后再也不死人,用来驱除晦气。接着丧家要谢吹鼓手和客人。之后还要举行辞灵仪式,祭拜死者的灵位。在有的地方辞灵之后,只要是亲属就要在一起吃饭,这叫做"抢遗饭"。

中国古代丧葬都有什么仪式?

  招魂送魂仪式
  
  
  
  死者的尸体安排就绪之后,就要举行招魂仪式。据说,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这个魂魄就会像他的尸体一样停留在异乡,受着无穷无尽的凄苦。他也不能享受香烟的奉祀、食物的供养和经文的超度。这个孤魂就会成为一个最悲惨的饿鬼,永远轮回于异地,长久地漂泊,没有投胎转生的希望。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招魂仪式的举行,必须选择一个相当的日子。到了那天,丧家就在门前树起招魂幡,或者挂上魂帛。有的地方亲属还要登上屋顶呼喊招魂,让死者的灵魂回家来。据说,这是满族等游牧民族的遗风,在草原上,如果看到哪座帐篷前立起了大幡,就知道哪家死了人,大家就都来吊唁,帮助料理丧事。后来这成了满族人普遍的丧俗。
  
  
  
  在史料的记载中,招魂的仪式起源非常早。周代的一些文献中就说,死者亲属要从前方升屋去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就呼名呼字,连呼三声,以期望死者的魂魄返回于衣,然后从屋的后面下来,把衣服敷在死者的身上,这件衣服又叫做"腹衣服"。这件"衣服"被人所穿着,染上了人的肌肤香泽,有着"肉体"和"气息"的双重联系;魂魄也许会被它所吸引,依着熟悉的味道或形状而归附回来。据说过去的傣族,几乎家家都准备着叫魂的"魂箩",招魂的时候,就把死者生前的衣服装在竹箩里,放上白米和白线,表示要把灵魂提回来。
  
  
  
  到了近代,人们主要用大幡来作为招魂的工具。幡旗迎风飘飘,取其缠绵的意思,魂魄就能够循着这飘扬的幡盖归来。大幡通常有三四丈高,它们的颜色和形状各不相同。像满族旗人的幡的颜色,是根据丧家和亡人所在的"旗"别来决定的,它的形式就像演传统戏时所举的大旗一样,中间挂着缎子绣的软片,绣着一条大龙。外边因为饰着彩球下垂,所以俗称叫"嘟噜幡"。有的幡的上面有荷叶宝盖,中间是红寸蟒的大宽飘带下垂,中间镶着绒腰,幡有一丈长。另外有从宝盖挂下的两个窄条,由幡杆高高地挑起,幡杆插在红漆架子的中央。另外,还有一种形式,幡的本身不是绣片,而是亡人的牌位,称为"官衔幡"。据说,招魂后死者的灵魂就依附于这块灵牌之上。幡的下座两边有穿杠的绳套。以便于出丧的时候由杠夫抬着,走在最前面导行。大幡一般立在二门的外面。死的如果是男人,立在门的左边;如果是女人,就立在门的右边。
  
  
  
  有的招魂仪式,是非常有职业特征的,比如渔民的招魂。他们有一套特殊的祭奠习俗。渔民不幸葬身大海之后,因为往往无法找寻回尸体,他的家属就用稻草人代尸,穿上死者生前的衣服,在家里摆设起"灵堂"。同时,在村外的海边,要请道士为死者招魂。招魂要在夜间的潮水初涨时进行,死者的亲人到海边去叫喊,把失落在海里的"阴魂"喊回来,招进稻草人中,再进行安葬。这种招魂仪式,叫做"潮魂"。亲属要先在海边搭起一个小小的"蘸台",然后到了傍晚,就在帐篷里点起香烛,中间放着稻草人,身上贴着死者的生辰八字。等到晚上涨潮的时候,道士坐在"蘸台"上,敲响钟磬铙钹,嘴里念着咒语。这时候,"蘸台"前后就燃起一堆堆的篝火,有人手拿一杆带根的毛竹,顶梢上挂着箩筐,里面装一只雄鸡,面对大海,随着道士的咒语,不停地摇晃着毛竹。也有的由死者家属,披麻戴孝,提着有字的灯笼,高声呼叫死者的名字:"某某来呀!某某来呀!"声音非常凄凉。然后,由一个孩子或者亲属答应道:"来喽!来喽!"一呼一应,直到潮水涨平,才由道士引魂回家。到了第二天,亲属才把稻草人放进棺材,送到山上去安葬。
  
  
  
  人死亡后,灵魂当然就要离开肉体。但是茫茫的阴间,从哪里走呢?于是下一个程序就是由活着的人来给他"指路"。"指路"就是为鬼魂指引升天的道路。在北方一些宗教的亡灵世界里,亡灵的"回归"需要巫师的帮助和引导。首先,先上一条道,继续向前走去,就分出许多岔道,这是按照死者的不同性别设的小道。亡魂走上自己氏族的道,要渡过一条河,那里有许多白骨。在这种作法下,据说可以安全渡河。
  
  
  
  招魂和送魂仪式,表现了人们两种相互矛盾的民俗心态。一方面希望死者灵魂活转回来,另一方面则要告诉死者的灵魂迅速离开。
  
  自古以来,死亡就是人类所面临的一个严酷现实。死亡也许是人生中最神秘、最惊心动魄的事件。面对死亡,每一个人应把安详和勇气、生活的力量和慰籍留给活着的人们,这似乎成为人类精神上比宗教还要强烈的需求。因此,关于死亡和死亡以后的事情,从来就是各类宗教谈论的主要话题,也是人类最关心的问题。无论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无不探讨此问题。从遥远的旧石器时代开始,人们就围绕着如何认识死亡、对待死者演出了一幕幕历史话剧。在民间中早已形成既相近又有区别的各种自成体系的丧葬文化。由于丧葬文化最贴近人类生活,因此颇受老百姓的关切,甚至将其视为最神圣的私事而加以严格管理。这样,就使丧葬文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并逐渐成为一种禁区文化。目前由于殡葬管理的法制化强制化,这些图片在现实生活中将成为历史。
  
  
  
  
  
  
  
  旧时死者入土时,多少有一些陪葬品,其中以幽契最为值得注意。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人活着离不开土地,死后也离不开土地。土地作为一种财产,比货币更稳定,比金银更实际。由此便产生了一种人与鬼之间的土地契约关系,即幽契。
  
  
  
  幽契又称“墓别”,亦称“冥契”、“买地券”。源于西汉,盛于东汉,唐宋以降传布于大江南北。幽契是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的反映,世间的土地契约是保护土地财产私有权的手段,而幽契是人间契约的模拟,借以保护其阴宅的私有权,在迷信思想中地券是冥府公验的凭证,象征着神权,在墓中起着震慑邪魔、保护墓主魂灵的作用。
  
  
  
  
  
  其实也没有什么仪式,就是跟现在农村的丧葬仪式差不多,分排三、排五、排七埋。就是死后三天、五天、或者七天入土,这个就是看你的社会地位了,如果你是达官贵人,那么一般是排七,平民百姓一般是排三,程序一般都一样,死后当晚,如果配偶已亡的,要去坟地请配偶的灵魂,次日晚,子孙后代顶供烧香,如果是排三的话,第三天前半晌,友人相送,下午入土为安。

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有哪些?

  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包括埋葬制度和居丧制度,居丧制度还可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无论是埋葬制度还是丧礼制度、丧服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这两个显著的特点。这种丧葬制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其中许多内容由国家法典规定,还有许多内容在民间相沿成俗,反映了宗法社会中人们的伦理思想和宗教观念,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神道碑制度
  在神道上立碑,就叫神道碑。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
  后世记述墓主家世和生平事迹并加颂扬的文字多刻在神道碑上,立在墓前的碑碣一般只刻官爵、姓氏、名讳。《清通礼》规定:品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 “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石雕群制度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传说中的神兽像等,也是用来显示身份的,称为石象生。“所以表饰故垄,如生前之仪卫耳”。
  这种墓前石雕群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石雕至今尚存,除一般的动物像外,还有力士抱熊、马踏匈奴等造型,这同当时把他的坟丘筑成祁连山的形状一样,有纪功表彰的意义。
  东汉时贵族官僚墓前排列的石兽,不仅有大小多少的不同,而且种类也有差别。墓前石人,原本是用作墓主的警卫。二世纪中叶,乐安太守麃(piǎo)季长墓前两个石人的胸前分别镌有“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和“府门之卒”字样。东汉时,太守一级官员的衙署正门由亭长和门卒护卫。这种石人,后来有个专名,叫做“翁仲”,象征墓主生前的侍从。种种石兽,则叫做“石像生”,体现着墓主高贵的地位。
  唐代的制度是: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 件,成对排列;四、五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 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宋代三品以上可置石人、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四、五品可置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
  明清两代规定:二品以上置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三品置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四品置石虎、石马、石望柱各2 件;五品置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
  至于帝王陵墓神道两则排列石雕群,名目繁多,宏伟精美,是臣下无法比拟的。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陕西乾县北)除望柱1 对外,还有飞马1 对、朱雀1 对、立马5 对(原都有牵马人)、武士10 对、狮子1 对、又有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 尊。明成祖长陵(在今北京市昌平)的神道长达800 多米,两旁列有狮子、獬豸(xièzhì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骆驼、象、麒麟、马各4 件,二立二蹲,两两相对, 又有武将、文臣、勋臣各2 对,共32 件。
  石望柱制度
  石望柱是由用作坟墓的标志的墓柱演变而来的,最初有两重作用,一是便于墓主后人寻找,二是便于墓主灵魂出游归来认明止息之所。华表也是一种起标志九里山公墓二区作用的柱状建筑,上端镶有横板,原多木制,后改石制。唐宋以后,矗立在墓前的石望柱、石华表往往刻有装饰花纹,与石人、石兽等组合在一起,具有表示等级、炫耀身份的意义。
  墓志与墓莂制度
  除明器外,专门用于随葬的物品还有墓志、墓莂(bié)等。
  墓志的性质与神道碑相似,都是记载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迹的石刻文字,而且往往都于文末缀有称作“铭”的韵语颂辞,不同的是神道碑立于墓前神道之上,供后人瞻读,而墓志则埋入墓中。墓志起源于东汉,魏晋以后普遍流行。早期的墓志形似墓碑而较小,从南北朝后期开始,一般都作方形,由志盖和志石相合而成。志盖多作橥顶形(像小盒扣在顶上),一面刻有篆体的标题。志石刻志文、志铭,唐代以后还署有撰者、书者的姓名。历代出土的墓志中,有不少出自名家手笔,不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而且是书法艺术的珍品。
  墓莂又称地券、买地券。志莂是给死者带往冥界的一种模仿地契的物品,表示墓穴及其周围地段已由死者买下,其他鬼魂不得侵犯其所有权。这种行于鬼魂世界的契约虽是迷信的产物,却反映了现实世界中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盛行。最早的墓莂出现于东汉,或铅制,或玉制,或陶制,后世多用砖石或
  木板。早期墓莂的文字与人世真实的券约一样,南北朝以后则多涉怪异,充满道教迷信的色彩。
  
  中国古代文化史第十三章中国古代丧葬制度的发展
  秦汉以后,几乎可以说是无墓不坟了。在整个封建社会,坟墓等级分明,
  官爵越高,墓地越大,坟头越高。郑玄提到“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
  以下至庶人各有差”。(6)后世制度更为严密,唐、宋、元、明、清五朝的典
  章对不同品官和庶人墓地朝阳陵园的大小都有具体的规定:
  唐宋元明清
  公侯100 方步
  一品90 方步90 方步90 方步90 方步90 方步
  二品80 方步80 方步80 方步80 方步80 方步
  三品70 方步70 方步70 方步70 方步70 方步
  四品60 方步60 方步60 方步60 方步60 方步
  五品50 方步50 方步50 方步50 方步50 方步
  六品20 方步40 方步40 方步40 方步40 方步
  七品以下20 方步20 方步20 方步30 方步20 方步
  庶人20 方步18 方步9 方步30 方步9 方步
  坟高也尊卑有别:
  唐宋元明清
  公侯20 尺
  一品18 尺18 尺18 尺16 尺
  二品16 尺16 尺16 尺14 尺
  三品14 尺14 尺14 尺12 尺
  四品12 尺12 尺12 尺10 尺
  五品9 尺10 尺10 尺8 尺
  六品7 尺8 尺8 尺6 尺
  七品以下7 尺8 尺6 尺6 尺
  庶人7 尺6 尺6 尺4 尺
  墓碑
  《说文》对碑字下的定义是“竖石也”。碑可以立在庭院中测量日影长
  短,用作计时工具,也可立在门外用作拴牲口的桩子。先秦古书提到的碑,
  都是指这一类长条型的竖石。当时下葬,也在墓穴四角或两边树碑,碑的上
  端凿有圆孔,叫做穿,以穿为支点并控制平衡,用绳索慢慢地悬棺而下。这
  种用来下棺的碑有木制的,也有石制的。棺木放入墓穴后,碑也随之埋入墓
  中。从西汉末年开始,有人把石制的碑立在墓前,既不埋于墓中,也不在下
  葬后撤除,而且在石碑上刻下墓主的官爵姓名,这就成了墓碑。早期的墓碑
  上部仍有穿,顶端或作方尖形,称圭首,或作圆弧形,刻上云气图案,称晕
  首。东汉时墓前立碑蔚成风气,许多墓碑除刻有墓主官爵姓名外,还刻上介
  绍墓主家世生平事迹并加以颂扬的长篇文字,碑阴则详列立碑人的姓名。晋
  代由于墓碑“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13)一度曾予禁止。唐宋
  时准许一定级别的官员墓前立碑。碑首称碑额,刻有螭(chī,无角的龙)、
  虎、龙、雀等图样,碑身下还有碑座,称为趺。当时规定五品以上墓碑为螭
  首龟趺,高度不得超过九尺,七品以上墓碑为圭首方趺,高四尺。明清时更
  把墓碑的形制作为体现墓主身份的标志,规定更为细致:一品为螭首龟趺,
  二品为麒麟首龟趺,三品为天禄、辟邪(传说中的两种神兽)首龟趺,四至
  七品为圆首方趺,圆首的碑又称碣。碑身、碑首的高度、宽度以及趺座的高
  度也都有等差,最高等级的墓碑通高达一丈六尺。原则上庶人墓前不许立碑
  碣,但这种禁令并未严格执行,所以一般人死后墓前大多立有石碑,只是体
  小制陋,又无趺座而已。
  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如在神道上
  立碑,就叫神道碑。后世记述墓主家世和生平事迹并加颂扬的文字多刻在神
  道碑上,立在墓前的碑碣一般只刻官爵、姓氏、名讳。《清通礼》规定:品
  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
  “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5.石雕群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传说中的神兽像等,也是用来
  显示身份的。“所以表饰故垄,如生前之仪卫耳”。(14)这种墓前石雕群最
  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石雕至今尚存,除一般的动物像外,
  还有力士抱熊、马踏匈奴等造型,这同当时把他的坟丘筑成祁连山的形状一
  样,有纪功表彰的意义。东汉时贵族官僚墓前排列的石兽,不仅有大小多少
  的不同,而且种类也有差别。墓前石人,原本是用作墓主的警卫。二世纪中
  叶,乐安太守麃(piǎo)季长墓前两个石人的胸前分别镌有“汉故乐安太守
  麃君亭长”和“府门之卒”字样。东汉时,太守一级官员的衙署正门由亭长
  和门卒护卫。这种石人,后来有个专名,叫做“翁仲”,(15)象征墓主生前
  的侍从。种种石兽,则叫做“石像生”,体现着墓主高贵的地位。唐代的制
  度是: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 件,成对排列;四、五
  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 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宋代三品以上可置石人、
  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四、五品可置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明
  清两代规定:二品以上置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三品置
  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四品置石虎、石马、石望柱各2 件;五
  品置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至于帝王陵墓神道两则排列石雕群,名目
  繁多,宏伟精美,是臣下无法比拟的。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
  陕西乾县北)除望柱1 对外,还有飞马1 对、朱雀1 对、立马5 对(原都有牵马人)、武士10 对、狮子1 对、又有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 尊。明成祖长
  陵(在今北京市昌平)的神道长达800 多米,两旁列有狮子、獬豸(xièzhì
  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骆驼、象、麒麟、马各4 件,二立二蹲,两两相对,(,) 又有武将、文臣、勋臣各2 对,共32 件。
  石望柱是由用作坟墓的标志的墓柱演变而来的,最初有两重作用,一是
  便于墓主后人寻找,二是便于墓主灵魂出游归来认明止息之所。华表也是一
  种起标志作用的柱状建筑,上端镶有横板,原多木制,后改石制。唐宋以后,
  矗立在墓前的石望柱、石华表往往刻有装饰花纹,与石人、石兽等组合在一
  起,具有表示等级、炫耀身份的意义。
  除明器外,专门用于随葬的物品还有墓志、墓莂(bié)等。墓志的性质
  与神道碑相似,都是记载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迹的石刻文字,而且往往都于
  文末缀有称作铭的韵语颂辞,不同的是神道碑立于墓前神道之上,供后人瞻
  读,而墓志则埋入墓中。墓志起源于东汉,魏晋以后普遍流行。早期的墓志
  形似墓碑而较小,从南北朝后期开始,一般都作方形,由志盖和志石相合而
  成。志盖多作橥顶形(像小盒扣在顶上),一面刻有篆体的标题。志石刻志
  文、志铭,唐代以后还署有撰者、书者的姓名。历代出土的墓志中,有不少
  出自名家手笔,不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而且是书法艺术的珍品。墓莂又
  称地券、买地券,是给死者带往冥界的一种模仿地契的物品,表示墓穴及其
  周围地段已由死者买下,其他鬼魂不得侵犯其所有权。这种行于鬼魂世界的
  契约虽是迷信的产物,却反映了现实世界中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
  盛行。最早的墓莂出现于东汉,或铅制,或玉制,或陶制,后世多用砖石或
  木板。早期墓莂的文字与人世真实的券约一样,南北朝以后则多涉怪异,充
  满道教迷信的色彩。
  中国古代文化史第十三章中国古代丧葬制度的发展
  丧指哀悼死者的礼仪,葬指处置死者遗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
  包括埋葬制度和居丧制度,居丧制度还可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无论是
  埋葬制度还是丧礼制度、丧服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这两个显著
  的特点。这种丧葬制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其中许多内容由国家法典规定,
  还有许多内容在民间相沿成俗,反映了宗法社会中人们的伦理思想和宗教观
  念,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埋葬制度
  一、墓葬的起源以及土丘坟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传统的葬式是土葬,土葬必有坟墓。坟墓连称,似乎是一回事,其
  实这两个字的本来意义是有区别的。《礼记·檀弓上》引用孔子的话说“古
  也墓而不坟”。郑玄对这句话的注释是:“墓为兆域,今之封茔也。..土
  之高者曰坟。”实施土葬,要把死者安放在棺木中,然后把棺木埋入土穴,
  埋棺之处叫做墓,也叫做茔,墓地范围以内叫兆域。在墓地埋棺之处地面上
  堆土成丘,叫做坟,也叫做冢。也就是说,墓指平处,坟为高处,所以汉代
  学者特别提到“葬而无坟谓之墓”(1)。要了解古代的埋葬制度,首先应该考
  察墓葬的起源以及土丘坟的形成和发展。
  原始社会初期的人们并不掩埋同类的尸体,而是弃之于原野山谷。《孟
  子·滕文公上》有这样一段话:
  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
  食之,蝇蚋姑嘬(gǔ chuài,吮吸叮咬)之。其颡(sǎng 额)有泚(cǐ
  出汗的样子),睨而不视。..归反虆(léi 盛土器)梩(lí铲土器)
  而掩之。
  孟子认为从不葬其亲到虆梩而埋之,是人们不忍心亲人的尸体遭受野兽昆虫
  的噬食,这是伦理观念进步的表现。大约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开始,人类已经
  对死者进行有意的埋葬了,这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自己集团的成员的关怀,
  眷恋死去的亲人,更重要的是同灵魂观念和原始宗教的产生有关。灵魂不死,
  就成为鬼魂。人们想象鬼魂在阴间即另一个世界,也象活人一样生活,而且
  能自由来往各地,具有生人不具备的神秘力量,尤其是氏族首领和家长的鬼
  魂,在冥冥之中仍然掌握着威权,可以降福,也可以作祸。基于对鬼魂的敬
  畏和对阴间生活的幻想,人们自然而然形成了对死人的崇拜,也就有必要对
  尸体进行一定的处置,加以保护,以讨好死者的鬼魂,由此产生了各种葬法
  和葬礼。
  中国古代丧葬制度
  二、族坟墓制度和家族墓地
  在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所有成员生前居住在同一村落,死后埋葬在同一
  墓地。这种公共墓地制度进入阶级社会后有了新的发展。到了西周春秋时期,
  与实行严密的宗法制度的社会形态相适应,死者按宗法关系,在由国家政权
  指定的公共墓地中同族而葬,典籍中称之为族坟墓。《周礼》中规定大司徒
  的职责有“以本俗六,安万民”,所谓的本俗就包括“族坟墓”这一项。郑
  玄指出,这是因为“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族坟墓又分为公墓和邦墓两
  类。《周礼》说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
  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而墓大夫
  则“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
  也就是说,公墓是国君和王室贵族及其子孙的墓地,规划严整,早就画成图
  样,按照宗法关系区分尊卑次序,排定墓地,中间是历代国君的墓,以最早
  葬入的先王为准,把以下各代的国君依一昭一穆、左昭右穆的次序轮流排列,
  依次葬入。在国君墓位的左右,则是其他大小贵族的墓位,身份高的居前,
  身份低的居后。由于这些贵族同出一系,只是以与国君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层
  层区分大小宗,从而具有不同等级的身份,所以实际上如郑玄注所言,是“子
  孙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处其前后”。这种事先固定墓次的公墓制度,正反
  映了统治集团成员在世时的宗法关系。邦墓是“凡邦中之墓地,万民所葬地”,
  普通平民葬入其中,也由专门官员掌管,划分地域,分族同葬,葬次也昭穆
  有序(正其位),而且依生前的地位而规格不同(掌其度数)。
  典籍中描述的典型的族坟墓制度在战国时期仍然存在,但随着封建王权
  的膨胀,原先的公墓实际已成为王陵区,只埋葬王及其配偶和少数关系最亲
  近的王室血亲,一般的贵族封君、各级官僚则同平民一起葬于邦墓。这种相
  当于公墓的王陵区显示了地域不断扩大的趋势,如秦以今西安以东,灞河以
  西的芷阳之地为王陵区,秦始皇又为自己在骊山建陵,整个王陵区自西至东,
  绵延达20 多公里。范围如此之广,反映了最高统治者贪欲的扩大。各处发掘
  的相当于邦墓的战国墓地,墓序排列有一定的次序,显然依照宗法规范,而
  且往往有身份差别很大的人交错而葬的现象,这说明世卿世禄制度已经破
  坏,血统亲近的宗亲生前可能地位不同,贫富悬殊,但死后仍由宗法关系维
  系而族葬一处
  
  
  【丧葬】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 丧葬-过程 入殓:事前孝子孝孙(男丁)穿孝服由吹鼓乐师导引到平时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丢几个铜钱或镍币到井里或塘里,俗称“买水”。将买回的水为死者洗澡,俗称“抹三下”。在县城,买水之前,由吹鼓乐师导引殡葬人员抬着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称“游材”。入殓后到出殡前灵堂要点长明灯,棺材头部还要加一盏油灯,俗称“点脑头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出殡:满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称“烧香”,先儿孙后亲朋按辈分大小依次烧香磕头。祭奠后,儿孙及儿媳孙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饭,俗称“食材(财)饭”。食材饭时,要请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饭,酒斟二巡,饭盛二次量少。随意食菜,每碗吃一点。主持人要说些吉利话。出殡时,孝子孝孙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绳,持孝杖棍。送葬队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负责丢引路纸。接着是持旌旗的、抱灵牌的、乐队、祭轴、花圈、送葬的亲朋、灵柩、子孙。行至村外交通道口处(城市、集镇走出街口)“谢孝”,由孝子孝妇等跪向送葬的亲朋叩首。谢孝后,孝子才孙扶柩至坟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丢在坟地上,即参加筑坟。坟筑好后,有喝彩、撒粮米习俗。

为何古代人死了之后不立即下葬,反而要停尸数月?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在中国对于死者的下葬流程是非常重视的,在现代办葬礼时往往要停尸七天,而在古代甚至有停尸数月的做法。 这样做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大致有两个,第一点就是中国讲究头七,第二点就是为了避免医生误诊,或者假死的状况。
  在死者下葬前,亲人们一般都会聚集在一起和死者告别,来送他最后一程。虽然每个地方的风俗都不一样,但是需要停尸七天,甚至数月的风俗却是全国统一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讲究头七,头七是指死者在去世的第七天,他的鬼魂会返回到家中,见一见自己挂念的人 ,在这一天中逝者的亲人为了让死者安心,都会表现出自己开心快乐的样子。所以停尸也是由于这个风俗而产生的。
  
  
  
  
  
  人死后不能立刻下葬仅仅只是因为头七的风俗,更因为古代医术不发达,所以很容易误诊,将一是昏迷或者假死的人判定为死亡。如果直接下葬就会让原本还活着的人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包括现在也是一样,而停尸这一风俗就会避免这种情况。所以人们往往会选择停尸三天再进行火葬或者土葬。
  
  
  
  在古人有很多记载中,都有对假死的描述。停尸七天就是为了防止假死而造成的悲剧。所以久而久之,停尸七天这个说法就显得更加具有科学性,而不仅仅只是民间的迷信。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
  
  停尸数月是防止有些人可能会死而复活,可能只是处于一种假死的状态,所以就不会那么快下葬。
  
  古人下葬要选用良辰吉日,不然这些已逝的人就会死不瞑目。对生者进行一些不好的诅咒。
  
  死了之后不立即下葬可能是怕 ”死者“ 复活。人死去不能马上入殓,而要等几天再入殓。这个规矩经过漫长年月的发展,变成了一种仪式。所以古代人死了之后不立即下葬,要停尸数月。

古代“天葬、水葬”是怎样的下葬方式?

  1、天葬是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天葬核心是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是异次空间的不同转化,西藏人推崇天葬,是认为拿“皮囊”来喂食秃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
  2、水葬是世界上比较古老的葬法,即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水是人类生命之源,人们对水寄于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在许多神话中,都把水和神、幸福、美好、不朽连在一起。所以在安葬死去的亲人时,人们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水葬。水葬在世界上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漂尸式、投河式、撒灰式。

古代人死后为什么要安葬在西边方向?

  古代人死后为什么要安葬在西边方向?古代丧葬礼仪,古人死后要在口中放置东西这主要有三个说法。第一,他的亲人希望死者死后能够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够荣华富贵,过得比前世更加的好。第二,他的亲人希望死者能够保持尸身不腐,尤其是玉器类的东西到死者口中那是压舌。第三,死者生前的愿望,因为有说法死后口含东西能够破茧重生。
  中华在从古代开始就特别的注重礼仪,从西周开始有周礼的说法,而周礼就包含有“五礼”。所谓的五礼就是:祭祀是吉礼,冠婚是嘉礼,宾客是宾礼,军旅是军礼,丧葬是凶礼。其中丧葬的礼仪是非常总要的一个礼仪,寄托了死者亲人对他的悼念以及寄托,更是孝道的一种体现。
  中华历来特别的注重孝道,所以在丧葬之礼上也是极尽所能,看得非常的重要。古代皇室和世家豪族有人时候他们的丧事办得是非常隆重的,会花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在这上面,因为民间就有说法,死后走得风风光光的在来生才能过得更好。就像秦始皇那样,生前就已经花了39年的时间去建他的陵墓,而死后他拥有很多人一起陪葬,陪葬的还有很多宝物,是因为古代有说法死后带在身边的人来世也会拥有的。
  普通人家的家族虽然没办法像世家豪族和皇室一样风光大葬但是给死者办得葬礼也是很有体面的,古人注重孝道,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死了就随意的丢弃。在有条件的人家在死者死后还有在他的口中放置一些贵重的东西,这种在古代叫做“口含”,普通人家一般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可能会放铜板类的,但是在富贵人家就会放金银财宝。《周礼》一书中就记载了:大丧共饭玉、珞玉、赠玉。古人不忍心人死后空口而去,于是会让他死后口中放置东西东西表示一种吉祥。
  
  古代人死后为什么要“含蝉”
  因为蝉通常表达悲戚之情,用于离别的感伤。
  含蝉,是古代中国陪葬品,放置于往生之人的口中压舌用。青白透明的蝉形玉石中往往透着一丝丝的红,便是相思沁。
  古人认为蝉性高洁,蝉在最后脱壳成为成虫之前,一直生活在污泥浊水之中。等脱壳化为蝉时,飞到高高的树上,只饮露水。可谓出污泥而不染。蝉能入土生活,又能出土羽化,从汉代以来,皆以蝉的羽化来比喻人能重生。古有成语“蝉形玉含”,寓精神不死,再生复活。

古代人死后的埋葬方法是什么?

  含金的不多,含玉的占九成以上
  有两个目的
  一是辟邪,以及期待死者来生大富大贵
  二是希望盗墓者取了财物不要伤及遗体。

古代有那些葬法

  中国古代葬法
  
  1、腹葬:人死,亲人分食亲者肉,骇人听闻食人风。次为最恐怖之葬法。
  
  2、殉葬:以活人陪葬!最残忍之葬法。
  
  3、天葬:人死,裂尸于荒,以飨兀鹰。以尸喂鸟,不使挨饿。此为最具有鸟道主义之葬法。
  
  4、悬棺葬:遗体与棺材或置或挂于壁立千仞的悬崖。最有技术含量的葬法。
  
  5、屈肢葬:人刚死是用布条、绳索之类将下肢向上捆扎,使尸体下肢向上卷曲。最折磨死人之葬法。
  
  6、二次葬:人死,先用埋土、风化、架树、水浸、置洞等方法处理肉身,待皮肉腐烂,在发冢开棺,拣取骨殖洗净、晾干,放入陶瓮等,择日选地重新安葬。程序最复杂的葬法。
  
  7、树葬:以书皮或席子包裹遗体悬放树上,使之风化。最为环保也!
  
  8、套头葬:用铜釜等套于死者头部后土葬。唯古代夜郎独有。所以此为垄断主义最盛之葬法。
  
  9、裸葬:即赤身而葬。不雅之至!
  
  10、野葬:亲者死,则举而委之于壑
  
  
  
  整体来说都是土葬。
  
  土葬 水葬 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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